養老保險的退休工資計算方式,養老金等於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乘以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等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等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加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貳』 養老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介紹】:①基礎養老金=(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全部繳費年限×1%②過渡性養老金=(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建立帳戶前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4%+符合政策增發額③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發月數④定額補貼=[調劑金(25元)+統籌項目內補貼]×減發比例『叄』 養老保險計算退休工資怎麼算
養老保險計算退休工資如下:每月退休養老金等於,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一般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20%的公式來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按本人帳戶存額除以計發月數來進行計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肆』 養老保險金怎樣計算
法律分析:養老金計算辦法:必須繳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取養老金的金額與領取年齡、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及本人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等有關。不難看出,繳費年限越長,繳費的基數越高,未來領取的養老金就會越多。而社保養老最大的好處就是活到老領到老,即使個人賬戶的養老金領完了,國家仍然會繼續發放基礎養老金,而且養老金還會隨著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加。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伍』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如何計算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計算如下: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等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乘以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人、職員退休以後,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本人去世的時候為止。退休費的標准如下:
(一)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十五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三)、(四)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十五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三)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五)項的工作人員,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四)對於社會有特殊貢獻的工人、職員的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條(一)、(二)、(三)三項的標准,但是提高的幅度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並且必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
第五條 工人、職員因工殘廢,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應該退休。退休後的待遇,在實行勞動保險條例的企業單位,仍然按照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沒有實行勞動保險條例的企業、機關,其退休費,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直至本人去世的時候為止,其中對於社會有特殊貢獻的,同樣享受本規定第四條(四)項的待遇。
如果因公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職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五)項條件,並且其應該領取的退休費的標准高於本條前款規定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的時候,其退休費應該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發給。
『陸』 養老保險怎麼計算退休工資
個人的退休工資,即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基礎養老金=(社會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工資)÷2×繳費年限×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能夠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柒』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發行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歲,不統一為120歲)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收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平均收費指數)÷2×收費年限×1%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收費工資=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收費指數。『捌』 退休養老金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1)退休;(2)患病、負傷;(3)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4)失業;(5)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