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川靈活再就業退休工資和吳忠的有區別嗎
摘要 您好親,十分抱歉,讓您久等了:1.銀川市的社會平均工資是1660,吳忠市的社會平均工資是:1560,所以兩者還是有區別的;2.養老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❷ 寧夏社保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的怎麼叫預發金額
當年6月份之前退休的,實行預發基本養老金制度。
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其中一個關鍵因素,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一般在次年6月份發布,之前退休的人員,發布前是參照上上年的數據進行計算的,需要在發布之後重新計算,因此,是預發基本養老金,待重新計算之後修正。
寧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做好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福利待遇計發有關工作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6〕85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統計局分別發布的2015年度全國、全區統計數據,201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1195 元,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2482元。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6年度我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福利待遇計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參保單位職工及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以下標准執行
(一)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一按上年度發放的工資總額,在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核定。職工工資總額高於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對2015年度職工工資總額低於2014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0%的企業,其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2014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0%核定。
(二)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由本人根據經濟承受能力,在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自主選擇;確有困難的可選擇按2014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0%或50%繳費。參考繳費數額如下:選擇40%,年繳費4545元;選擇50%,年繳費5681元;選擇60%,年繳費7498元;選擇70%,年繳費8748元;選擇80%,年繳費9997元;選擇90%,年繳費11247元;選擇100%,年繳費12496元。具體以繳費信息系統計算的數額為准。
二、有關福利待遇計發標准
(一)以2015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和2015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計發的喪葬費、撫恤金、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護理費、一次性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異地安家費及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等(不含參保企業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標准),均按公布的標准執行。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費標准暫按2014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發放;2010年1月1日以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含補繳費的人員)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標准今後統一暫按2014年度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個月和20個月發放,待國家出台相關政策後再行調整。
❸ 2016年寧夏企業退休金怎麼計算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版)÷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權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❹ 寧夏退休44年工齡如何計算
您的問題是不是寧夏退休44年工齡如何計算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
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❺ 寧夏銀川農牧場退休工資
國營企業職工退休工資標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
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❻ 2015寧夏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辦法和標准
寧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4月2日,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下文對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做出調整,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00元,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據悉,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范圍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按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的人員、解決 養老保險 歷史遺留問題領取待遇的人員、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領取養老待遇人員)。
具體調整辦法和標准為:
(一)定額調整。按人均絕對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掛鉤調整:一是本人繳費年限掛鉤,採取分段累加方式調整。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1年每月調整4元,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前15年每年每月調整4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調整5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月養老金水平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20元調整,15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的按30元調整,25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礎上,養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滿100元的按100元計算)再調整1.5元。
(三)適當傾斜。一是調整後,養老金低於2873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到2873元。二是對艱苦邊遠三類地區(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和海原縣)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5元。
據悉,企業退休人員調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❼ 銀川企業退休職工工資如何計算
月領取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回均工資 參保人員答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 × 全部繳費年限×1% 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蓄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