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版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河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B. 河北省2016機關退休人員調整工資』實施細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日前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河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
C. 如何上調退休職工2016年養老金河北省
根據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河北省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如下:
一、增加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增加時間
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力爭在九月底前發放到位。
三、增加幅度
總體調整水平按6.7%增加。
四、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職人員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5年12月按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全省同類人員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養老金(規范後的統籌項目標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傾斜。年齡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80周歲以上分三個年齡段,分別增加30、40、50元。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繼續按照去年辦法傾斜。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57元的補足到157元。
D. 2016年河北省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全國31個省市區中,。近期,陝西、雲南、遼寧、廣西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回,而答公布方案較早的上海、北京總算發放了養老金。定額調整也就是每個人都調整相同的金額。梳理上述地區的調整方案,對於企業退休人員,北京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上海每人每月增加80元,廣西每人每月增加70元,雲南每人每月增加30元,陝西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定額調整之後再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進行掛鉤調整,體現出「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如,上海的調整方案顯示,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然後增加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的2.5%;雲南規定,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再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上述地區的調整方案還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了照顧。如,北京提出,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E. 河北省退休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河北省退休漲工資的辦法和標准為: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4、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二、調整辦法和標准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4、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F.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1、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