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吉林省2015年退休職工漲工資以2014年底社保統籌內為基數的1%是什麼意思
也就是說,你2014年養老金是3300元,2015年按照3300元的1%增加養老金。這叫掛鉤調整。
② 吉林省人社廳2014企退職工如何漲工資
2014年吉林省月底前將提高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吉林省將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根據時間進度,2月底前,已經完成了調查研究和測算論證,4月底前,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反饋通知,研究制定調待政策,報省政府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6月底前,召開全省會議進行部署,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保證上漲工資按時發放
2014年吉林省將提高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根據時間進度,
2月底前,已經完成了調查研究和測算論證,
4月底前,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反饋通知,研究制定調待政策,報省政府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6月底前,召開全省會議進行部署,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保證退休職工上漲的工資按時發放。
另外,3月底前吉林省還提高醫保補助標准
今年我省要提高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准,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准均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3月底前,會同省財政廳、民政廳等部門聯合下發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關政策調整的通知。
吉林省將上調企業退休養老金人均月增157元
2014-04-12 08:55新文化網-新文化報
昨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召開工作會議,專題部署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2014年我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57元。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年度資金支出約增加48.2億元。
新文化報訊 (記者 艾靈) 昨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召開工作會議,專題部署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2014年我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57元。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年度資金支出約增加48.2億元。新增加養老金近期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
三類人員享受特殊調整政策
會上,吉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批復我省人均月增加157元。
普遍調整
一是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增加65元。二是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特殊調整
以下人員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二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解讀
繳費長、繳費多漲得就多
據了解,今年調整方案有明顯變化。首先,這兩年,國家確定的調整幅度是10%,但我省都高於10%,今年明顯按上調10%來執行。從調整辦法上看,側重與繳費情況掛鉤方面比例。以往,調整是定額式的,而今年則是階梯式的,這樣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漲得就越多。
另外,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也更加向高齡退休人員、軍轉幹部、以及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編輯/王曉傑)
③ 吉林省離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201吉林省退休工資工齡工資是多少?
根據《關於2015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第二條的規定: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二、退休人員工資計算方法
1、退休人員收入=(退休前工資 崗位津貼)×X% 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 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2015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第二條的規定: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④ 吉林省社保漲工資細則下來沒有
下來了哦。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各參保單位主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配合,做好資金調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⑤ 吉林退休工人 漲工資平均多少錢
吉林退休工人漲工資多少參照吉林省養老金方案。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6〕65號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標准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59元的,按59元調整。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⑥ 吉林省退休人員漲工資2014舉例計算
1、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不足專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屬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
你是繳費年限32年,其中有25年為每年增加2.50元,26年到30年的部分,是5年,按照每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到35年的部分,你是2年,每年增加3.50元,那麼你的退休費應該是65.00+62.50(2.50*繳費25年)+15.00(繳費26年到30年的部分為3*5)+7.00(繳費31年到36年的部分,3.50*2)=149.50元,就是你普調所應該得到數額。
其他的條件,你如果符合條件,另行增加
⑦ 吉林省退休漲工資文件
2016年養老金調整,1700餘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同步上調。
此次調整是2014年專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屬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
人社部表示,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人社部要求各地區將按照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准。
據介紹,此次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將惠及包括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在內的全國1億多退休人員。
目前正等待各省市制定和公布調整方案,預計在6月底之前完成調整。
⑧ 吉林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⑨ 吉林省退休人員調整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吉林省退休人員調整工資方案:(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法律依據:《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⑩ 吉林省退休職工漲工資怎麼個漲法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關於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17號
各市(洲)、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省直管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4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三)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在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有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妥協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