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內蒙古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多會漲工資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版,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權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Ⅱ 我是內蒙古自治區17年退休的正初級幹部,退休金4300元,對嗎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專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以及養老金個屬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Ⅲ 內蒙古退休漲工資了嗎
9月份漲的
Ⅳ 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如何漲工資
2010年企業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的工作,早已經結束,2010年調整工作在2010年春節前結束了,現在我把2010年的有關退休人員調整退休金規定給你,供你參考:
2010年2月4日,自治區勞動保障廳下發通知,要求2010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一、調整范圍。200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執行時間。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三、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調整標准。
(一)普遍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年齡調整,2009年12月31日前年齡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加30元;2009年12月31日前年齡達到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加50元。
3、按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每滿1年增加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4、根據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上述三項調整的養老金低於160元的,按160元調整。
(二)特殊群體傾斜調整。
1、按參加工作時間傾斜調整。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領取100%退休費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另加1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加50元。
2、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傾斜調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另加150元;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另加100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含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每人每月另加70元;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另加60元。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原工商業者,按高級技術職稱人員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上述人員中,同時具備1、2款條件的,可以累加調整。
3、退休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低於680元的,每人每月可再增加30元,但調整後的養老金不得高於680元。
四、軍隊退休轉業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五、城鎮企業退職人員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標准調整退職生活費。
六、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對困難地區,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將給與適當的補助。各地區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Ⅳ 2019年內蒙古社保下發給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規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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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早已經下發,並且已經兌現,
關於2015年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內人社發[2015]29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8元。
養老金低於680元的,可先調整到68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進行調整。
(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調整標准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4年12月退職生活費的0.8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調整。高齡群體和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六、具體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增加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Ⅵ 內蒙退休養老金漲多少
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決定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人均增加151元/月,全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811元/月。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介紹,此次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採取定額調整、按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對特殊群體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對於未納入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最晚也要在9月底發放到位。
內蒙古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的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予以政策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養老金標准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內蒙古明確規定:每名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月,並按照退職人員生活費水平2%的標准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月,調整不足22.5元/月的,按照每人每月22.5元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Ⅶ 內蒙古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文件
今年養老金調整與往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在實際調整中,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其中包括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和高齡退休職工。
至於調整多少,何時補發,得等到方案公布後才明了。
Ⅷ 內蒙古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消息
上海、北京已率先發放。近期,陝西、雲南、遼寧、廣西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對於養老金發放的具體時間,廣西、雲南、遼寧均在調整方案中明確要求在9月底前將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養老金已進入密集調整發放期。
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
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Ⅸ 內蒙古2007年退休工資調整細則
2017年退休人員是不是還會上漲工資,一般是要等2017年3月上旬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才會公布。
Ⅹ 內蒙古退休工人工資漲多少
內蒙古退休人員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早已兌現。2018年如何調整,目前政策還沒有出台。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內人社發【2017】3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照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照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可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