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國家社保退休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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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開始,我國所有地區的社保都是由稅務局進行統一的徵收,我們國家的社保體系將變得更加完善和有序。這個措施改變之前在不同地區,徵收社保的單位不同的局面。讓各種地方的社保徵收部門都得到了統一,國家對於社保的徵收的監管也是更加的嚴格了。很多的無良企業,就全部要給員工繳納社保,不能再弄虛作假。稅務局掌握了每個企業的稅收情況,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每個企業每個員工的工資是多少。企業在想要不繳納員工的社保就沒有什麼可能了。有稅收局直接徵收社保可以保證社會的公平,同時,也是保證我們企業員工的權利。
這次的社保新政的改革變化比較大的方面就是在於企業員工繳納社保方面的問題,以前企業員工的繳納社保,由於有些部門不知道員工的具體工資數,所以是要求企業按照最低的繳納標准來繳納的。現在由稅務局徵收,所有的企業員工也要按照自己的工資基數要繳納相應的社保金額。這種變革不會對我們的社保轉移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們的社保進行轉移還是按照之前的方法進行轉移。員工在一個地方連續繳滿10年的社保,就可以在所在地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你想要去別的地方的話也是可以將自己的養老保險轉移走。
2019年的這次社保改革對於企業的影響應該是最大,企業必須要要按照我們員工的實際工資去繳納社保了,公司可能要幫我們的員工多交一部分的錢。對於我們員工來說也是一件比較好的事情可以保證我們的權利。
這次改革,我們的社保轉移還是遵照以前的方式,基本上沒有什麼變化。我們的社保政策是變得越來越嚴格了,更加的規范化了。
2. 騁用退休人員有什麼稅收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term=退休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term=退休
3、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詳情參考神州財稅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term=退休
3. 聘用退休人員怎麼繳個人所得稅
聘用退休人員工資達到5000元就需要繳納個稅,由單位在發工資時直接代繳即可。
2018年8月31日,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3)稅務收社保退休人員政策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可以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里規定的免稅范圍就是通常所說的退休金、養老金和根據專門政策發放的離休生活補助費。
有的企業在國家統一規定的上述支出外,還另外發放其他補貼,如報銷醫葯費、書報費、逢年過節發放各種福利等。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4.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個稅怎麼算
聘用已退休人抄員的薪資個稅在襲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5. 退休工資要不要繳稅退休工資達到多少繳稅呢
根據《稅法》裡面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裡面,統一規定發給幹部和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離退休工資及生活補助費等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所以,無論你的退休工資是一個月2千元還是一個月2萬元,都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這也是國家的福利之一,這個道理很簡單,退休工資本來就是國家發給你的,還讓你從這部分錢裡面交一筆稅給國家,那還不就是左口袋進右口袋,不就是多此一舉嘛~
6.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規定,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號)規定: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是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按下列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
1、對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2、除上述1項所述收入以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號)規定:個人提前退休補貼按下列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取得的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7. 退休補繳社保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按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足最低繳費年限者,差額不超過五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辦理退休。超過五年者不允許補繳退休,只有退保。但今年許多地區出台了地方性政策,達不到最低繳費年限者,不允許補繳退休了,允許延長繳費時間至最低繳費年限。1、超過期限需補繳滯納金和利息,社保斷繳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2、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原單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備補助條件的,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補繳納入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各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8. 從十一月一日起我們的那個退休職工的那個工資由那個稅務部門開發工資了但是這
其實社保入稅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我國社會保險費多年來一直實行二元徵收體制,也就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稅務機構征繳,各省情況不一。這個體制源自1999年國務院發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根據該條例,社保費可以由稅務部門徵收,也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而將各項社會保險費劃轉稅務部門徵收,是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決策,按照中央關於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由於數據移交與清理比對、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部署、業務測試和人員培訓等各項工作都需要時間,所以各省在進度推進方面不一,實際中執行的是成熟一批劃轉一批。
有些省2019年就移交稅務征管了。
社保入稅政策實施以來,企業最擔心的就是稅務局征管下,企業社保費繳納會比以前更加剛性,比如按實際發放工資作為基數的剛性要求,和個人所得稅申報基數、企業所得稅扣除基數存在數據比對風險等等。
其實,這個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稅務部門具有的專業徵收隊伍和征管信息優勢,本身有利提高徵收效率。
但是就目前政策信號來看,短期內,我覺得不會因為社保入稅而普遍增加企業社保成本,國家之前也提出了改革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目標: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措施上穩步有序、積極穩妥。
所以,這個階段「社保轉稅務」其實個人覺得就是將社保繳費這個工作轉到稅務局,僅是換個地方完成繳費這個動作而已,短期內應該還不會涉及到與稅收信息共享、數據同步等問題,更別說大面積比對追繳社保了。
但是長期來看,社保的規范化是必然的趨勢,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必然有大幅度提升,這必然有利於為整體降低費率爭取更大空間,促進降低社保費率。
所以,嚴征管,低費率應該是一種長期的趨勢,也是企業公平經營的必然,而這種對依法繳費的企業來講是比較有利的,他們的社保費負擔會逐步合理下降,對本來不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是不利的,社保成本必然成為未來經營的一個痛點、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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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繳社保費已是民營企業的常態,「能少繳就少繳,少繳的錢都是企業的收入,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這就是一塊實實影響重大的成本支出,是真真在在的現金流出,少交就是收入。
社保在企業運營成本中占據一個什麼樣的地位?大家先和研究君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張圖片。
這張圖片是企業人工成本的總構成圖。
我們平時每個月銀行卡到賬的錢僅僅是圖片中實發工資部分。其實企業如果給你繳了社保、公積金,除了應發中你自己扣除一部分(實質也是企業負擔的應發工資,只是給你代扣代繳了),更重要的一塊支出就是企業負擔的部分。
9. 社保企業退休新政策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專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屬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企業需要向社保機構呈報材料的資料有: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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