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退休後才能開始領養老金,萬一人不在了社保的錢白交了嗎
在退休後才能開始領養老金,萬一人不在了社保的錢不會白交的。 現在生活條件好了,相比之前真的是好的太多了,生活質量水平以及。經濟收入水平都有了很大的上升,人們除了上班的時間,其餘的時間都在享受生活,電子產品,娛樂設施以及美食也是越來越豐富,而且人們近些年來對自己的養老金這個問題也是考慮到了的,購買各種的保險,社保等,讓自己在退休之後沒有工作的時候,經濟收入的時候,自己能有一點的錢,但是有人考慮到了這個問題,如果一個人在退休之後沒多久就去世了,那麼交了這么多年的錢,是不是就白交了呢?所以這樣看來,不管是怎樣,我們都不會白交的,所以不用擔心這個問題啦。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大家可以看一下,效果還是非常的不錯的啦、最好大家都健健康康的,不要擔心錢。
B. 交了十幾年社保,退休前人沒了,錢全沒了
教了十幾年的社保,退休前人已經不在了,這個錢不會沒有的,他的家屬或者繼承人可以領到。他個人交的部分的資金,還有一筆喪葬費。
C. 社保交的當中如果沒到二十年,交的人不在了還能拿到錢嗎
能返還。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3)社保退休前人不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D. 我是個人交的社保,如果交了幾年,人不在了,會退錢嗎
個人交的社保,如果交了幾年,人不在了,會退錢。
法律規定社保里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不僅人死了社保里的錢可以拿出來,人沒死也有些情況下可以把錢取出來,比如定居海外了,又或者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沒有繳納滿15年,而自己又不想補繳的,可以申請將社保中的余額取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是一種再分配製度,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四條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E. 社保沒領完人就不在了該怎麼辦
如果交納社保後沒領完就去世了,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是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如果參保人意外死亡,個人賬戶里的余額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的,而統籌賬戶里的錢也就是單位繳納的部分不退還。
如果參保人離世之後其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可以由家屬繼承。
人社部召開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所以並不存在所謂去世後養老金充公的問題。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是用於參保人員養老,原則上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是從統籌基金列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從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中列支。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根據現在的養老制度計算,不管採取哪種繳費方式,在60歲退休後,都必須至少連續領取16-17年才能拿回企業及自己繳納的全部費用。在這種計算模式下,繳納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對劃算。由於國家將實行延遲退休政策,未來退休年限推遲後,能否在壽命預期年限內拿回養老金將更不可知。
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一些人不願意選擇多繳多得的方式,這也是迫使現行養老支付制度必須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的養老資金余額都可以繼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員對壽命預期限制的擔心,這也是對養老金這種形式的個人財產權應有的制度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F. 退休前去世社保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休前去世交的養老保險,如果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是國家規定的。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為了更好而活著,社保就是這樣,您活一天就給一天的錢,只要人還在,治一次病醫療就報一次。一、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G. 社保交了一半,人不在了,這錢能退嗎
社保交一半,人不在了錢是不可以退的,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是可以被繼承的,且會從養老保險的基金中給予知其遺屬喪葬費和撫恤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道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H. 個人繳納社保如果沒到退休年紀就過世了,交的錢能退回來嗎
您好,個人繳納社保如果到退休年紀就過世了,錢是不會退回的,但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被繼承,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8)社保退休前人不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