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私營企業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後在社保和退休金方面應如何處理
退休金是來從符合退休源要求的時間開始領取,按你的工種要求,只要已交滿15年,達到45歲或55歲的退休要求就可以領取退休金,你的情況還要咨詢當地社保局,因為各地有各地自己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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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2、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3、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2. 原企業女職工下崗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多少,50還是55
原企業女職工下崗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55。
按照現行社保政策,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參保職工,方可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在單位時,如果職工身份是女職工,退休年齡就為50周歲;如果職工身份是女幹部,退休年齡就為55周歲。
早在1978年,國家就發布了國發(1978)104號文件,明確規定女工50周歲退休,靈活就業女55周歲退休,是後來根據實行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制度之後給予規定的,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是屬於自願的性質,可以參保,也可以不參保,而女工就必須參保繳費。
靈活就業女性無法確定其幹部或者工人身份,因此定為55周歲,隨著延遲退休的計劃逐步實行,退休年齡的規定將走向一致!如果您是交到社保局靈活就業窗口的話,那麼您退休應該是55歲。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網路-養老保險
3. 單位社保和個人社保退休年齡有區別嗎
社保交滿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企業還得回繼續答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
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齡到了以後辦理了退休才能領養老金;
2.
如果沒到退休年齡
在停交保費到退休這期間,不能享受醫療待遇。在辦理了退休開始,可以享受醫療待遇。這之間可以用農合醫療或者城鄉醫療來代替;
3.
社保的政策當地不一樣,建議你到社保部門直接咨詢,養老保險可咨詢當地熱線:12333;回答的最有權威。
個人辦理社保的,應當首先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具體有以下幾點:個人社保參加險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4. 請問私營企業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後在社保和退休金方面應如何處理
企業為職工全員參加社會保險,至於退休待遇問題就由社保自己去解決了。
企業不為職工參保是違法的。
5. 公司招一些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如果他們的社保繳納年限未達到15年,公司還要給他們上社保嗎
國家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系回自動解除。所以,職工到法定退答休年齡時與單位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了,國家的社會保險法只是規定勞動關系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范疇,所以不需要參加了。
6. 個人交社保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
是55歲,個人交社保靈活就業的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保險後,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折算。
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6)私企社保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應按規定保留,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中心時,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年齡偏大且接近企業內部退養條件、再就業確有困難的,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由企業和職工雙方協議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方式、繳費期限、資金來源、擔保條件及具體人員范圍等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新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自謀職業者及採取靈活方式再就業人員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有關辦法執行省級政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