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齡與退休工資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成正比,但沒有具體的比例。一般工齡也就是大多數人印象中的「工齡「 , 即參加工作、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一般工齡越長,參保年限越長,個人累計繳納養老金年限越高。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⑵ 44年工齡退休按95%計算嗎
40年工齡退休金是按90%計算的。
國家規定公務員退休工資的比例為工齡35年以上的,按90%比例計發退休工資,且最高為90%的比例。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相關規定,工齡40年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其養老金為:基本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養老保險採用這一制度有利有弊。隨收即付制度最大的優點是費率計算簡單,同時因為沒有巨額基金,不會有保值增值的壓力,不會受到貨幣貶值的不利影響。但這一制度的缺點也是明顯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⑶ 企業退休40年工齡退休金比例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公務員退休工資的比例是:工齡30年以上至不滿35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退休工資;工齡35年以上的,按90%比例計發退休工資,且最高為90%的比例。所以,40年工齡公務員退休比例為90%。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⑷ 40年工齡退休按95%計算嗎
一、四十年工齡退休按百分之九十五計算嗎
1、四十年工齡退休金是按百分之九十五計算的。國家規定公務員退休工資的比例為工齡35年以上的,按90%比例計發退休工資,且最高為90%的比例。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加視同繳費指數乘視同繳費年限加實際平均繳費指數乘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2*繳費年限*1%。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繳費指數。
⑸ 工齡與退休金有多大關系
退休金與工齡當然是有關系的,特別是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對退休金的高低關系非常大的,但是在以繳費年限代替工齡後,工齡和養老金幾乎沒有了關系。
第一,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退休金,是指退休人員退休所領取的工資性收入,也叫退休工資。主要是指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按照原來的退休政策辦理退休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退休待遇的其他人員,他們退休後所領取的工資叫退休金;1992年,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後,實行了新的養老政策,即如果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法定年齡,二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達到這兩個條件後,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退休金和養老金是兩種不同制度下的稱呼,其實都是一樣的,都是退休後領取的固定收入。
第二,退休金的高低和工齡有關系。在沒有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工齡越長的人員,其工資水平越高。而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根據退休前本人工資的比例來確定的,工齡越長的人員,退休金所佔本人工資的比例就越高,比如一般退休人員只能達到本人實際工資的90%左右,但如果是1949年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他們不叫退休叫離休,享受離休待遇的人員,離休金占本人實際工資的100%。由此可見,退休金和工齡的關系是非常重大的,工齡和退休金的高低是成正比的。
第三,工齡和養老金的關系體現在視同繳費年限。全面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後,在實施養老保險繳費之前國家承認的工作年限或是工齡,對養老金的高低是由有很大關系的,因為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是可以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計算養老金時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有過渡性老金,而且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指數是按照140%來計算,比平常我們繳納60%的人都要高出2倍多。在基礎養老金的計發時,是按照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和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每繳納滿一年發給1%的基礎工資,繳費年限越長,包含視同繳費年限越長,領取基礎養老金的年限就越多,基礎養老金的總額就會越多,所以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對退休金、養老金都是有很大的關系的。
第四,國家不承認的工齡對退休金、養老金沒有影響。我們平時的工齡也好,連續工作年限也好,都是國家認可的才有用,國家不認可的工作年限或是連續工齡,對退休金、養老金的增加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比如說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但是是在外資企業、民營企業、鄉鎮企業工作,這部分工齡不屬於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因此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而養老保險體制改革後,主要是按照繳費年限來計算退休工齡,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工作年限,是不能計算為退休工齡的,所以民營企業的工齡、外資企業的工齡對退休金、養老金的高低是沒有作用的,只能作為企業的工齡,在職時享受所在企業的工齡工資和年休假待遇,與退休金、養老金的高低沒有任何關系。
⑹ 公務員40年工齡退休金怎麼算
國家規定公務員退休工資的比例是:工齡30年以上至不滿35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退休工資;工齡35年以上的,按90%比例計發退休工資,且最高為90%的比例。所以,40年工齡公務員退休比例為90%。
退休金制度定義: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前一種,按照現行的制度,公務員退休後能拿到退休前工資90%的退休金。
後一種是由企業繳納占工資總額的20%,職工繳納個人工資的8%,退休後,職工養老金的多少就與個人和單位的繳費額直接相關,一般來說,按正常工作年齡,據相應的繳費比例,退休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約為在職工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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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工齡越長,退休金就越高嗎發
工齡越長,退休金就越高,理論上是這樣的,但是和工作的性質以及職位和職稱也有很大的關系。
1、勞動者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的,工作滿1年就折算為3個月的連續工齡,可以換算成1個半月的繳費年限;
2、勞動者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工作1年折算為6個月的連續工齡,可換算成3個月的繳費年限。
3、有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第一種,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第二種,復員退伍軍人進入用人單位,成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第三種,城鎮下鄉知青進入用人單位,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下鄉期間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工齡越長,養老金越多。當然,如果你繳納社保的年限與基數越高,養老金的比例也會更高哦。
⑻ 企業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一、企業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1、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二分之一乘繳費年限的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於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的1.2%;
(4)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二、工齡30年提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工齡30年提前退休工資計算方式如下:
1、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退休時的標准全額發給。
2、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根據不同工齡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88%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2%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75%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計發。
⑼ 工作滿40年,退休金比例
法律分析:工齡40年退休金一般是3500-4000。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涉及到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上年度當地和本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實際繳費時間和視同繳費時間等諸多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