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人退休金怎麼算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中辦法原則,中人基本養老金有4部分構成,即:基礎養老金內、容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文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個人賬戶部分積累少,國家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辦法由各地制定,實行過度政策,按照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證待遇不下降,且能有所提高。
㈡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如何計算退休費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2)機構改革後中人的退休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根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必須全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退休後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一是在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是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
三是履行繳費義務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包括特殊工種,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15年及以上者,在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後,經辦理退休手續並被批准後,即可按月領取退休費。
需要說明的是,繳費15年是最起碼的必備條件,如果繳費不夠15年是不能享受退休費的。但也不是只繳15年,而是繳費年限越長,到時領取的退休費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費並非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退休費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㈢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㈣ 中人過渡期後退休的退休金怎麼算
「中人」,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前參加工作,改革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所以在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後退休的人員都是屬於「中人」。今年是2019年,那麼今年退休的人員肯定是在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的,所以肯定算是「中人」。
其實按照這種計算方式,如果2014年9月大學畢業參加工作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年齡是22歲,那麼到60歲退休,需要工作38年,也就是到2052年9月,所以說2052年退休的人員中可能還是有「中人」的。
新辦法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超出的部分,根據退休時間不同發放不同比例。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二、2024年10月開始,這個時間點開始過渡期就已經結束了,那麼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就完全按照新辦法執行,領取的養老金就是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㈤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2;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辦法與「新人」相同。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4: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其中:計算比例從2006年—2010年每年分別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計發調節金。
退休金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養老金就全部按照新辦法進行計算了。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包括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二部分。其中:基本養老金是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之上,會再根據退休本人的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發放過渡性養老金。因此,對於中人來說,不僅有十年過渡期的標志,更重要的是他們還有視同繳費年限以及按照視同繳費年限發放的過渡性養老金。
㈥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如何計算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四條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㈦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1、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工齡和退休金是存在關系的,養老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時間、交費基數有關,交費時間長、交費基數高,到退休年齡領取的養老金會越多,而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因此當工齡越久的時候,則其退休金的領取數額自然越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㈧ 機關事業退休中人退休金是多少
(一)「老人」待遇標准計發。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中2014年9月30日(含)前已退休且原屬於編制內的人員(即「老人」),繼續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二)「新人」待遇標准計發。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即「新人」),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前已經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職)費和病退人員生活費,以及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在10年過渡期內退休人員按新老辦法對比後的補差資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余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㈨ 機關單位退休金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1、基本養老金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2、基礎養老金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 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