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副高正高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
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5中高級職稱是包括副高的。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2. 副高正高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
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人退發(1990)5號文件、組通字(2015)14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經過批準是可以延遲辦理退休的。
對於事業單位的副高級職稱的人員,按照14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一般都是統稱為高級專家。高級專家包含了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正副主任醫師、正副編審、正副譯審、正副研究館員、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特級記者、高級記者、高級工藝美術師,以及文藝六級以上的專家等。
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規定,少數高級專家「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已承擔的重要工作(如重點攻關科研項目)和帶博士研究生等任務尚未完成,退(離)休後將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特殊專業和新學科、重點學科急需的;技術力量薄弱的單位確系工作需要的;在業務上起把關作用或在學科中起帶頭作用、退(離)休後尚無人接替的。
對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規定,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根據這些政策的規定,我們來綜合一下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能不能延遲辦理退休。國家統一的退休政策為男性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其中擔任副縣處級以上,或是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女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為60周歲,經本人申請可以在55周歲辦理退休,這是第一個層次;
副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報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延遲退休,最長不能超過65周歲,這是第二個層次;
正高級職稱的,要延遲退休需要所在單位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或是相應的國家機關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長退休年齡,最長不能超過70周歲,這是第三個層次;
對於特殊級別高級專家,比如兩院院士等,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退休,這是第四個層次,也就是最高的層次,相當於終身服務國家,終身不辦理退休。
3. 副高退休年齡新政策
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根據2015年下發的《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處級(含正、副處)女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規定內容如下:
一、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採取延遲退休政策,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二、上述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三、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可申請延遲退休,具體延遲年齡標准為:
1、副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65周歲退休,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七十周歲退休。
2、院士年滿70周歲退休,個別確因國家重大項目特殊需要,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最多延長至七十五周歲。
4. 副高職稱退休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副高職稱退休年齡為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 有副高職稱的女工人退休年齡
6. 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其實對於退休而言,不同職業之間的退休年齡也是不同的。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符合法定退休條件時,自行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請退休。我國職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被單位開除的職工,開除之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齡不再計算連續工齡,不可以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還可以與之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滿15年的,可以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請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7. 西藏對退休個人的男女年齡究竟是怎麼規定
西藏工人退休政策規定,即:「凡我區國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人(包括1968年9月5日以前參加工作,同時統計在1972年年末職工人數之內的長期臨時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少數雖未達到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但困身體等原因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經組織批准,可以適當提前退休。」為此,我們提出如下意見:
一、根據國家原勞動人事部勞人護〔1985〕6號文件第三條「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
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工人的規定辦理」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二)款「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的規定,我們意見:我區工人退休年齡條件正常應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
二、因病、因公致殘、特殊情況提前退休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企業兼並、破產、撤銷、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等提前退休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7)西藏副高職稱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8. 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的人員,退休年齡有規定嗎
通稱情況下是國家規定的男六十周歲、女五十五周歲,如果確實因為工作需要都可以延長內五年。容將來退休後也可以反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