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友對解決養老金缺口有什麼建議
解決各階層公平養老、緊縮政府開支、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壟斷國企上繳比例……等等,都是彌補養老金缺口的有效途徑。養老乃最重要的民生之一,最需要平衡考慮社會公平與穩定的問題,有關部門絕不能強壓民意、強推實施。
最新發布的研究報告《化解國家資產負債中長期風險》預測,到2013年,中國養老金的缺口將達到18 .3萬億元。報告指出,人口老齡化沖擊下我國養老金的統籌賬戶將給財政造成巨大負擔。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像養老金的定義所述,他是確保老百姓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關鍵,是老百姓的「保命錢」。眾所周知,現行的養老金制度規定,由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部分構成,其中個人繳納的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部分則進入公共賬戶,被統籌使用。我國城鎮職工保險始於1991年,當年開始進行養老社會統籌的試點。但1997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個人賬戶中的資金被挪用去發放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一直處於空賬運行的狀態。也就是說我們繳納的養老金,被國家統籌了,支付給了別人。為了彌補賬面虧空,就只能繼續收取未來勞動者的養老金,這樣才能平衡養老金賬戶。
然而,這篇研究報告所爆出的巨大的養老金缺口卻讓國人愕然,我們繳納的養老金到底去了哪裡?
盡管人社稱從全國層面看,不存在養老金缺口的問題。未來全國養老保險基金能夠做到長期收支平衡。但是,延遲退休、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建議,讓我們感到很惶恐。本來,勞動者繳納養老金是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的,但是,我們卻連本金都拿不回來,還繳納養老金干什麼呢?難道真的是樂善好施,拿自己的錢去救濟他人嗎?我們為什麼要將自己的錢,交給國家管理,然後再支付給別人呢?因此,現行的養老金制度,很值得懷疑。
我們的養老金到底到哪裡去了?管理養老金的部門,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如果現行的養老金制度只是借新錢還舊債,拆東牆補西牆,不能保障勞動者養老,而是為了套取勞動者的錢,那麼就應該進行修改完善,實在不行,則應該取消它。
同時,養老問題仍要靠國家,政府責無旁貸。養老問題說到最後,本質上依然是經濟問題、分配問題。建議政府徹底改變目前帶有歧視性的「養老金雙軌制」,比如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員工在職時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由國家財政支付其退休金;企業職工則在在職時需按其工資總額的28%繳納養老保險,這類制度必須取消,請還納稅人一個公平的養老制度。
另外,延遲退休、延遲領取養老金的政策,從表面上看確實是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的一種措施,但這有違民意,有損人民的幸福,但何況,這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最有效措施。解決各階層公平養老、緊縮政府開支、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壟斷國企上繳比例……等等,都是彌補養老金缺口的有效途徑。養老乃最重要的民生之一,最需要平衡考慮社會公平與穩定的問題,有關部門絕不能強壓民意、強推實施。
事實上,合理的管理和分配國有資產能夠完全覆蓋全民養老,加上公民個人的積累,中國人完全可以進入一個老有所養、安享天年的大同時代。中國經濟依然在高速增長,遠未到無米下鍋的地步。而做到這一點,則需要持續不斷的改革攻堅。
㈡ 關於養老金怎麼計算:下崗工人退休金多少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版前參加工權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㈢ 工廠工人退休一月三千退休金,算什麼水平
3000元的退休金就全國企業平均退休金來說屬於中等偏下水平。
一、60歲退休。退休金5000元左右(5500~4500元)。
二、55歲退休。退休金4000元左右(4400~3600元)。
三、50歲退休。退休金3200元左右(3520~2880元)。
退休金在上述范圍內屬於正常水平,高出或低於上述范圍的則是偏高或偏底的水平。
㈣ 甘肅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政策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保局,省直參保單位,在甘中央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精神,結合省情實際,研究擬定的我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和十三屆省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其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2018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9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調整體現對部分特殊群體的傾斜。
(一)定額調整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12月份本人發放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並由社保經辦機構預發養老金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由原單位代發養老金的人員,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調整,調整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工作指導,確保退休人員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確保發放落實
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填報《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表》(附件1),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原資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庫,及時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總結報告工作,及時匯總數據,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認真總結分析,填寫待遇調整統計表,形成書面報告,按時上報。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解讀政策,密切關注輿情,正確引導輿論,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風險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2)
(二)調待期間,實行周調度制度,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待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於8月30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4)、《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5)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並分析總結,總結報告於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以便及時匯總後上報人社部、財政部。
省人社廳聯系人:
袁文濤 電話:0931-4895275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社保局聯系人:
企業聯系人:杜 勁 電話0931-7873885 郵箱:[email protected]
機關事業單位聯系人:孟育鵬 電話 0931-7873824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財政廳聯系人:
吳 琦電話:0931-8891313
㈤ 我們的退休金與什麼有關系,為何有人多有人少
第一,我國的退休制度是怎麼形成的?當然這個問題的題目比較大,作為問答,不可能說的那麼詳細,那麼我們就簡要回顧一下我國退休制度形成的大致歷史概況。
對於退休金的差距,不僅在中國,在外國都是如此,都不可能全國人民一個樣,有多有有少才是正常現象,相反如果大家都一個樣,那才是有問題的。這種差距主要來自這么幾個原因。
一是退休體系造成的差別。比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在沒有納入社保體系之前,是按照在崗工資的比例來辦理退休的,在崗時的工資高,級別高,退休工資也就高。這種差別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二是養老保險制度造成的差別。繳納了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金之間的差別也是非常大的。這裡面有繳費基數的原因,有繳費年限的原因,有個人賬戶資金的原因,有地區之間社平工資高低的原因,有男女差別的原因,還有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等原因。
綜上所述,由於我國的退休政策,養老保險體系造成不同的群體之間、個人之間退休金有高有低,這是一種比較正常的現象。在現代歷史條件下,要求所有人退休金都一個樣,搞「均貧富」,既不符合歷史潮流的大趨勢,更與現代社會的發展格格不入。㈥ 退休人員養老金「17連漲」方案出爐在即
2021年養老金上調窗口將開啟。《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我國城鎮退休人員養老金即將迎來「17連漲」,具體上調方案正在醞釀,有望於本月內出台。同時,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也有望上調,不少地方已在緊鑼密鼓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速推進的信號也在密集釋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箭在弦上,個人養老金制度也在研究制定中。
截至2020年,我國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自2018年起,連續三年保持5%左右的上漲幅度。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根據近日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今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明確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對於2021年養老金上漲幅度,業內預計或將保持在5%以內。「經過多年上調,養老金絕對值明顯提高,消費物價指數不高,增幅在5%或者略有放緩,絕對數額會明顯增加,養老金的購買力穩步提升,不僅能夠保證退休生活水平不下降,而且可使養老保險基金更可持續。」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除了退休人員養老金將穩步提高外,城鄉居民養老金也將有所上調。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超過5.42億人,絕大部分是農村居民。2020年,各級政府提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資金超過3000億元。再加上地方財政補貼增長和個人繳費積累,城鄉居保人均養老金水平每月已提高至2020年底的170元。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甘肅、山東、江蘇等多地上調城鄉居民養老金。甘肅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113元;江蘇城鄉居民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山東將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居民養老金還會逐步提高。」人社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司長劉從龍近日表示,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已經建立,未來將從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方面共同著力,提高城鄉居保保障水平。
「城鄉居民養老金上升,既有政府惠民責任的體現,也有個人多繳多得的利益實現。」在張盈華看來,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不讓城鄉老年居民的基礎養老金掉隊,而且隨著一些人的個人賬戶積累時間拉長,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為確保養老保險待遇穩步提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在提速推進。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以及加快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成為重頭戲。
2018年7月1日,我國建立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並推動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人社部數據顯示,目前,所有省份均啟動實施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根據2021年預算報告,今年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至4.5%。3月23日召開的財稅工作座談會提出,今年穩步有序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在業內看來,目前省級統籌基本實現,中央統一調劑比例提高,全國統籌步伐加快,稅務部門徵收基本到位,明年實現繳費收入全國統一調劑使用可期。「統籌層次的提高使資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有效減輕了當期支付壓力。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當前養老保險基金領域的中心工作就是推動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此前表示。
為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也有望再提速。其中,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被寄予厚望。數據顯示,我國當前養老保險體系三個層次中,作為第一個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健全,職工養老保險加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個平台,目前已覆蓋近十億人。作為第二層次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初步建立,並且在逐步完善,目前已經覆蓋5800多萬人。
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是國家稅收等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和市場化的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目前,在整個養老保險體系中還是短板。近段時間,中央和有關部門多次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分工意見也明確,人社部、財政部、銀保監會牽頭,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符金陵此前透露,財政部正配合人社部研究制定支持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的措施和政策,綜合利用稅收優惠等手段,進一步布局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提高廣大參保人員的養老待遇水平。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總的考慮是,建立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自願參加、國家財政從稅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將超越1.0版本的商業養老保險,覆蓋金融行業橫跨銀行理財產品和公募基金,賬戶持有人的產品選擇范圍放寬了,可滿足不同風險偏好。另外,稅優載體是個人賬戶,對「上架」的合格產品,只要進入個人賬戶就可實現稅延目的,同時也提高了制度的可及性。
業內人士表示,我國養老金體系改革空間依然較大。在張盈華看來,城鎮就業人員參保率有待提高,新業態就業人員參保條件有待放鬆,最低繳費年限過短的問題亟待解決,推遲法定退休年齡也在穩步推進……解決好這些問題,不僅能夠應對當前養老金支付壓力,更是健全養老保險制度的長遠考慮,也是下一步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的發力重點。
㈦ 在上海退休金一個月18000,是什麼級別
上海市做為一線城市和中國改革開放的標桿,是社會經濟發展水準很高,城鎮住戶的經濟發展收益也較高。依據上海市審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現階段上海市城鎮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580元,在其中: 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12448元; 城鎮私營企業企業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5352元。
不管從哪一個視角比照,即便 是在消費開支很大的上海市,盡管消費水平較高,可是18000/月的養老保險金充足高了,即便 是在職員工也難以做到,這一養老保險金不管在哪個城市日常生活都能過的非常「體面地」了。
㈧ 養老金制度的改革趨勢
亞太養老金制度及其改革趨勢
亞洲人口結構正面臨劇烈且重大的挑戰,整個亞太地區未來的養老金體系景像正在成形。
亞洲擁有全球六成人口,正面臨全球最為劇烈的人口結構轉變。2050年,亞洲平均老年人口依賴比率預計將從10%增加近3倍,至27%,而某些國家甚至可能高達70%。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及都市化程度日益增長,亞洲傳統家庭結構也日趨解體,並引發劇烈社會經濟變革。在亞洲,老年人多半依賴子女奉養,在歐洲相當普遍的養老金准備,在亞洲尚屬特例,並非常態。
亞太各國家和地區政府已開始建構穩健與財務健全的養老金制度,以應對未來需求。亞洲政府正試圖避免重蹈西歐國家的覆轍—西歐的錯誤正是在於遲遲未能推動全面性的養老金改革。本報告將著重探討亞太地區正在發展中的養老金制度,檢視個別地區或國家為應對迫在眉睫的老年人口貧困問題而增加養老金覆蓋率及提供充足的收入替代的種種做法,並分析亞太地區未來養老金市場的成長前景,同時也是德盛安聯資產管理在出版西歐、東歐國家養老金制度報告後,系列養老金制度研究報告一部分。
亞太各國在養老金改革的步調上頗多差異。其中,澳大利亞改革壓力最小,其養老金制度為全球所稱道,能夠為所有人口提供長期、財務健全的養老金收益,足以滿足其財務需求。改革壓力最大的則是印度,該國只有9%的工作人口加入各種養老金計劃中,而政府也才剛剛推動養老金改革,以期彌補現有養老金制度的種種缺失。
亞太地區政府面臨的挑戰是,在老年人口快速增加的情況下,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做好養老金准備。他們已經開始在強制性或自願性的養老金制度中推行基金式養老金計劃。
至2015年時,亞太養老金資產將較成長逾250%,金額從1.1萬億歐元擴增至2.9萬億歐元。以規模計,日本是亞太最大的養老金市場,然而在未來10年內,預期其養老金資產將不再明顯增長。人口最多的中國內地與印度將最具成長潛力,終將成為全球最大養老金市場。
當前,隨著全球養老金儲備缺口愈來愈大,養老金資產管理將逐漸成為討論重心。由專業資產管理者進行養老金投資,將影響退休人士所能取得的養老金福利水準與養老金制度的整體籌資成本。強化投資回報是民營資產管理業者的核心競爭力之所在,因此,基金式養老金的資產應由民營部門管理。投資監管應強化養老金投資組合最優化的過程,而不應干擾這一過程。卓越的投資解決方案有助於緩解養老金改革壓力與全球養老金制度提存不足的問題。
日本與澳大利亞
為更清楚地描繪出本報告提及之亞洲國家養老金制度,我們認為,將其區分為工業化國家,即日本和澳大利亞,與其他亞洲新興經濟體兩部分較為適宜。
日本與澳大利亞擁有全面性的、傳統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類似前述所提之教科書架構。
澳大利亞相當倚重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第一支柱提供了普遍性的、依據生計與資產調查(means- andasset-tested)的全民養老金制度;第二個支柱則藉由強制性的、與收入相關的架構以為營運。自1992年起,只要員工收入在特定水準之上,每位僱主最多必須貢獻員工薪資的9%至對應的「養老金基金」(super annuation)中。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外,個人亦可自願向現有或分立「養老金基金」賬戶供款。澳大利亞相當倚重基金式養老金制度,且其養老金制度的建構,祉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令其為即將來臨的人口結構挑戰做好准備。
同澳大利亞不同,日本的養老金制度更為復雜。1961年,日本建立了全民性養老金架構。其中,第一支柱由統一費率的基本養老金,即「國家年金」(NationalPension),及與收入相關的職工養老保險(Employee Pension Insurance,簡稱EPI)構成,此兩種方案均為「隨收隨付」制。這些強制性的養老金計劃通常同基金式就業養老金方案配合使用,一般是受益基準(defined benefits,簡稱DB),但可以轉換為供款基準(Defined Confnibution,簡稱DC)。
要應對人口結構變化可能帶來的問題,日本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需求至為必要與殷切。當前,日本擬將可以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從60歲提高至65歲,並調降公共養老金制度的收入替代水準。為了維持退休後生活的穩定,個人養老金准備將更顯重要。
總之,由於人口結構情況日益惡化,加上高度依賴隨收隨付制,日本養老金制度前景並不若澳大利亞的樂觀。
未來
綜觀亞太各國家與地區養老金制度,有些特點相當明顯。許多國家養老金制度涵蓋比率明顯低於多數工業化國家水準,且收入替代率通常更低。各新興經濟體中,只有少數提供全面性養老金制度,在老年人口逐漸增加,且原有社會結構無法再支撐退休生活時,這些國家正在推動養老金改革以解決浮現中的老齡人口貧困問題。
改革浪潮幾乎席捲各地,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性亦與日俱增。基金式養老金安排通常被設計為「供款基準」(DC)式,並通過僱主組織,非常適合拓展養老金涵蓋范圍。然而在許多國家,這些基金只開放讓部分人口參與,如政府員工或正式部門勞工(如在印度的情形)等。
但當不同職業或企業設立自己的養老金架構時,從業人員轉職時將更為困難,原本的工作年資也不見得會被承認,最終,勞工的養老金准備依然不足。很重要的一點是,要讓養老金制度內不同的基金開可以互相移轉,比如當員工在不同產業間轉換工作時都能適用。
政府角色
在新加坡和印度,養老金基金由政府控制,甚至成為政府的一部分。這就帶來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而如果養老金制度是「供款基準」制時尤為如此。
「供款基準」式的養老金安排意味著個人要承擔養老金的最終投資風險。如果運氣不佳或年屆退休時仍有相當規模的高風險投資,則退休時可能無法取得足夠資金。在強制性「供款基準」式養老金制度中,基金由政府管理所引發的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從基金經理人的角度看,究竟什麼水準的風險-回報權衡水準才是恰如其分的。如果政府直接或間接管理養老金基金,基金經理人的動機和一般民營基金經理人不同。民營基金經理人會在可接受的風險水準下追求最大回報,但政府的動機則並非如此,因為養老金准備不足將使政府增加額外支出,以社會保險或任何其他型式的社會福利來「掏腰包」援助貧窮的老年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養老金余額超過必需,政府並不因此受益,而如果余額不足,政府則可能處於不利地位,因此,政府普遍採用回報與風險較低的投資策略。
正因如此,將養老金基金交由專業化民營公司管理與操作,是較為恰當的作法。只要基金管理公司間有足夠的競爭,對客戶沒有過高的轉換成本,且搭配適當的規范與監管,民營資產管理業者將最能滿足客戶的需求。另外,養老金基金外包管理還有其他優點,即養老金基金不會被挪用為政府項目融資—畢竟,政府項目的投資回報通常極難量化。
如果政府將其核心任務定位為提供基本養老金、以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則在養老金方面,政府與民營部門間可以形成良性分工。再者,政府必須設定養老金准備規則,並為民營產業建立適合的規范架構。公眾亦必須明白了解自己在養老金方面的權利及其與養老金提供者的關系,並要接受充分的教育,了解有關投資過程的相關知識,從而明了自己需要承擔為晚年生活儲蓄的責任。
然而,「完美」的養老金制度在現實中幾乎不存在。在現實世界中,政府在養老金准備方面扮演著
相當重要的角色。隨收隨付式的養老金只能由政府運營,因為這種制度必須以政府稅收為依託。但從歐洲經驗看,隨收隨付制根本無法應對老齡人口依賴比率日益高漲的情況,必須仰賴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輔助。這種情況最好交由民營部門解決,但實際上很多國家選擇了一條不同的路徑。
有時政府會選擇在重新設計養老金制度的過程中設立一個中央緩沖基金,其目有在於趁人口結構情況尚未惡化前積累資金,等到人口結構情況不再如以往樂觀時再予提取應用。此類緩沖基金已在法國出現,中國內地也有類似的發展。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的資金來源包括來自國有企業民營化的收入、彩票銷售收益與政府注資,成立目的在於部分填補當前尚無資金准備的養老金缺口。
由政府主導成立的這些基金未必非得由政府管理不可,相反,要設定適當的激勵模式,從而最大化養老金資產風險調整後的回報,此類基金的管理通常應外包給資產管理公司管理。
政府基金投資
除了民營的基金式職業養老金計劃,政府養老金基金亦積聚了大量資產
截至2004年底,政府養老金基金資產管理規模已達7090億歐元,約占民營(或基本為民營)的職業養老金市場規模的63%。截至目前,日本政府養老金基金(GPIF)規模達5470億歐元,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養老金基金,韓國的國家養老金(NSF)以900億歐元規模居次。此外,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印度的員工強制基金組織(EPFO)、中國台灣的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PSPF)、勞工退休基金(LPF)與勞工保險基金(LIF)、泰國的政府養老金基金(GPF)等,也擁有大量資產支撐政府的養老金負債。
這些基金成立目的與架構差異極大:日本的政府養老金基金管理國家養老金體系中的基金式部分;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則屬於緩沖基金,在省市政府第一及第二支柱負債發生緊急情況時為其後盾;印度、韓國、中國台灣及泰國的養老金基金則屬強制性的養老金基金,是基金式或部分基金式的養老金安排,只有特定人口可以加入。
這些基金傳統上均屬國家所有,資金經常被挪用為基礎建設融資,或做「經濟導向投資」,如投資於社會或房屋等福利計劃等,甚至將資金轉貸回政府機構亦是相當普遍的事。養老金基金投資回報通常差強人意,有時甚至還比不上通貨膨脹,等於實質虧損。因此,許多政府已經開始讓養老金基金管理更加專業化,意圖強化與穩定投資回報。
改革的第一步是政府開始轉移投資標的,從原來的政府項目,轉向應用可以由市場定價的金融資產上。養老金基金管理的可靠性、透明度與治理因而得以大幅改善。
第二步允許基金資產配置適度多元化。過嚴的投資范圍與量化投資規則可以帶來次佳回報。養老金准備的最終目的在於覆蓋收益基準制下的養老金負債,或最大化供款基準制下的養老金福利。因此,養老基金的投資政策不應為與此無關的目標所影響,否則,必然會導致儲蓄錯誤配置與投資回報低於最優值的風險。
㈨ 一般人退休金多少
看身份。
1.2億退休工人,平均3300元。
1.6億退休農民,200元左右。
0.2億退休公僕,不便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