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誰發放
法律分析:公務員的退休工資由地方財政統一撥款發放,而普通企業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由社保中心,從社保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准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二)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三)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一)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 退休金是公司發還是國家發
一、退休金是單位發還是國家發
1、退休金全部歸屬地方社保部門管轄是國家發。參加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退休養老金在參保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領取。
2、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指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也從職工所在單位轉向社會,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通過銀行、郵局以及依託社區和其他中介機構向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3. 企業的退休工資由誰發放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金都是由當地的社保局發放的,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4. 退休工資是單位發還是國家發
法律分析:退休金是由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放的,資金來源於社保基金,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務部每年會對退休金進行一定的調整,並發布調整通知,各地社保部門根據通知組織具體的實施、執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5. 退休人員工資發放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 退休金一般都是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障部門發放,每個月通過銀行卡領取。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6. 退休工資哪裡發放
法律分析:退休的人是沒有工資的,而是由社保局發放的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金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支付。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7. 在南京退休的職工,加發5%退休金待遇由誰來發
目前退休金待遇都是由社會養老統籌資金發放的。根據查詢相關官方網站信息顯示:目前,江蘇60歲以上的老人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四類補貼:
1、獨生子女補貼,主要有三種形式,可以任選其一,一是按照退休前月工資的5%每月增發退休金,二是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三是由單位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其中,一次性獎勵發放標准為2400元至3600元,具體標准在此區間因地而異。
2、江蘇建立有高齡津貼制度,民政部門會對本省戶口年滿80歲以上的老人發放相應年齡段的尊老金。百歲老人每月不低於300元的尊老金;80歲-99歲的尊老金,沒有全省統一標准,各個市縣標准不一,多數地區是80歲-89歲發放不低於50元尊老金,90-99歲發放不低於100元尊老金。
3、養老護理或服務補貼,根據關於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低保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失能老年人,養老護理或服務補貼不低於每月100元。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失獨老年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對象中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不低於每月60元。
4、養老金傾斜調整,對江蘇的退休人員來說,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高齡退休人員會享受到額外的傾斜照顧,養老金可以在享受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比別人多增加一些養老金。這其實也可以視為一種對老人的補貼,體現在養老金裡面。具體信息可咨詢相關部門,獲取第一手權威信息。
8. 退休工資誰發
法律分析:退休的人是沒有工資的,而是由社保局發放的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金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9. 退休工資是哪個部門發放的
法律分析:退休金一般都是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障部門發放,每個月通過銀行卡領取。退休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退休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退休金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