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保障 > 退休幹部死亡後的工資結算

退休幹部死亡後的工資結算

發布時間:2022-08-06 02:04:46

❶ 離休幹部去世後撫恤金是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❷ 退休人員去世當月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死亡後,基本養老金應當發放到死亡當月止,近親屬應當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死亡,並進行死亡待遇結算。沒有及時申報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直發放基本養老金的,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死亡,退回多發放的基本養老金,領取喪葬費、撫恤金和個人賬戶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❸ 退休幹部去世一次性補助多少個月

法律分析:一、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❹ 公務員退休去世後補發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退休公務員去世後補發40個月基本工資作為一次性撫恤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❺ 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以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❻ 老幹部去世後喪葬撫恤金有多少

法律分析: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人員死亡後,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

目前的最新標準是: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

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准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❼ 退休幹部去世後40個月工資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的標准與地區有關。普通職工喪葬費一般為平均六個月的工資,撫恤金按月發放。
退休人員死亡賠償可以根據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的計算標准進行。
1、喪葬補助費
計算方法《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喪葬補助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該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喪葬補助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含個體參保已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其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由社保經辦機構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支付;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職職工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由企業支付,如企業確無經濟能力承擔的,可酌情減發,但不得低於規定標準的80%。
2、退休職工去世補償
補償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拓展資料: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有多少?
喪葬補助金4000元,一次性撫恤金6000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撫恤金標准與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死亡標准一致,即一次性發放600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標准計算公式為:6000÷180×本人繳費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2個月計算,一年以上據實計算,計算結果不足1元部分按1元發放。(以上數據僅供參考)
法律依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第二條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❽ 行政幹部退休死亡後能領多少錢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保險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保險制度由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三方面內容組成。

1、喪葬補助費

喪葬補助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准。

2、一次性撫恤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關於撫恤 金的行政法規文件規定 ,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 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閱讀全文

與退休幹部死亡後的工資結算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什麼時候實行延遲退休年齡 瀏覽:808
參戰老兵養老保險怎麼補 瀏覽:287
萬年青敬老院 瀏覽:507
老年痴呆最少的城市 瀏覽:76
21歲高壓170低壓90 瀏覽:353
遇見老人家 瀏覽:414
重陽節老教師慰問信 瀏覽:407
成都老年大學辦公室電話 瀏覽:617
社保交滿15年後退休後可以領多少錢 瀏覽:945
老年人低鉀口服葯物怎麼治療 瀏覽:86
玩80歲老奶奶 瀏覽:398
ad會議老年痴呆中國 瀏覽:806
姜太公80歲封相 瀏覽:285
馬鋼職工的退休工資 瀏覽:625
70歲老人感人音樂 瀏覽:467
孝順老人是應該的不 瀏覽:790
重陽節手抄報畫 瀏覽:88
再婚父母債務如何處理 瀏覽:829
武漢養老金哪個銀行代發 瀏覽:596
只交15年社保退休金拿多少 瀏覽: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