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正高級教師退休年齡的規定
法律分析:目前,中小學教師的法定退休年齡依然是男教師60周歲,女教師5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什麼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所規定的退休年齡,若未出台新政策,則法定退休年齡最新規定也依照此標准。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國家關於高級職稱女教師退休年齡的最新規定是多少
國家關於高級職稱女教師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多少?教師規定年齡退休年齡最新規定也是55歲高級職稱的教師,退休之後可以應聘的,因為你有高級職稱啊!
⑷ 大學教授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0
2020大學教授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大學教授男滿60歲,女滿55歲就可以退休。因工作需要,教授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有關機關批准,其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教授職稱屬於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退休規定
專業技術人員退休,除高級職稱有特殊規定,初中級職稱人員按照法定退休年齡,男性年滿60歲退休,女性年滿55歲退休。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本人自願,可到60周歲退休。
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延長退休時間一般為一年,如需繼續延長須再次申請報批。
⑸ 進高級職稱的合同制教師退休年齡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
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工作。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⑹ 成都招聘的女高級職稱教師55歲退休嗎
女高級職稱教師55歲可以申請退休。
2015.02,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明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等可以在60周歲退休。
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5.02發布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15】14號):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但如本人申請,也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該通知從2015年3月1日起執行。
⑺ 女教師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①正常退休: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長期在管理和技術崗位上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
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低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從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的可辦理病退。我國職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被單位開除的職工,開除之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齡不再計算連續工齡,不可以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還可以與之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滿15年的,可以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請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⑻ 高級職稱女教師退休年齡的最新規定是多少歲
高級職稱女教師退休年齡的最新規定是60歲
⑼ 高級教師延遲退休文件
法律分析:高級教師延遲退休的新政策目前還沒有具體定論,在2021年2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目前,人社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所以目前高級教師的退休年齡仍然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以及《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第二條 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第三條 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有關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第二條 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女性高級專家,凡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可到六十周歲退(離)休。對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女性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延長退(離)休年齡的,按國發〔1983〕141號和勞人科〔1983〕153號文件規定執行。
⑽ 女高級教師60歲退休政策
新規定女高級教師60歲退休政策應該是彈性政策。
正常女教師應該是55周歲退休,如果老師身體健康,可以繼續從事教學工作,個人提出申請,教育部門批准後可以延遲到60周歲退休,如果身體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堅持工作,可以選擇55歲退休。
女性的退休年齡普遍低於男性,隨著全民平均壽命的增加,女性平均壽命又長於男性,高級職稱的女教師有一定的業務水平,如果在「黃金期」退休,是對人才資源的浪費。我國延長女教師的退休年齡,也是借鑒國際經驗。據了解,全世界165個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地區),實行男女相同年齡退休的有98個國家,約佔60%。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