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後還能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退休後還可以交社保。但是只限於養老保險。退休後之後,如果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15年的,當事人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補繳完畢之後,可以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到了退休年齡還可以繼續交社保嗎
不能
但是有個例外,就是到了退休年齡,但又不夠繳費年限,沒錢一次性補繳,就只能延期補交
前提是社保局批註的年限有效
沒批準的到了退休年齡的繳費,都是無效的
『叄』 已經退休了的新杭州人再就業還可以再交社保嗎
『肆』 已經拿退休金了還能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已經拿退休金的人是無法繼續繳納社保的,因為個人社保賬戶是按照身份證為唯一賬戶,無法在已經領取退休金後,繼續繳納社保。辦了退休手續後,社保交費階段就終結了,不能繼續再交社保了,以後就是享受社保發的退休金了。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伍』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如何繳納社保
無需,由於依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用人公司有法定義務為創建勞務關系的工作年齡段內的工作人員交納社保。實際上,這種工作人員包含全日制標准工時或者非標准工時用人工作人員,彼此有單位隸屬。而超出法律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就歸屬於非工作年紀了,應當創建的是僱傭關系,並不是勞務關系。
彼此應簽署的是《勞務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受民法典管束,不會受到《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管束,用人公司就沒有法定義務給你交納社保了。那麼,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都有哪些狀況用人公司能夠 不給用人者交納社保呢?
針對創建見習、實踐活動關聯的學員,為避開工傷事故和出現意外風險性,提議用人公司為她們申請辦理僱主責任險等商業服務意外傷害保險。有標準的,還能夠考慮到創建商業服務醫保。
『陸』 到了退休年齡還可以繼續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根據現行社保政策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是無法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從而單位也就沒有這個義務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柒』 退休了又上班了還能交社保嗎
退休了又上班了,是可以補交社保的。
達到退休年齡,但同時又沒有滿足領取養老金條件即繳費滿15年的,也可以通過可以一次性補繳或者延長繳費的方式,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保的特徵包括: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捌』 退休人員再就業還交養老保險嗎
退休人員再就業還交養老保險嗎 ?
已經退休的人員應正常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系,因此不需要再繳納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