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超過退休年齡時上班發生工傷的問題
應該不能抄認定為工傷。因為認襲定工傷的前提條件是勞動關系存在,而這位工人已經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局是不會認定為工傷的。
只能按照人身傷害的相關規定處理了。
建議招用工人時,要查看身份證,最好不要使用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
㈡ 超過退休年齡的務工人員因公受傷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嗎
不適用的,退休後務工員,已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其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已消失,已經無法再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常的勞動關系,故退休應聘人員發生事故也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退休返聘人員在為單位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是不能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單位需要依照我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當然如果其中雇員自己也存在過錯,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㈢ 工地上超過退休年齡工傷怎麼辦
法律分析:正常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而現行法律只對勞動者年齡的下限作出了規定,對勞動者年齡的上限沒有作規定。因此,不能因是離退休職工或超過退休年齡的農民工及其他人員就否定其勞動者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㈣ 聘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因執行工作任務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第一,如果簽訂了聘用合同,那就按照聘用的勞動合同辦事
第二,如果沒有簽訂退休聘用合同的話,因為你已經是退休工人了,你自己反聘是自己的事,一切按照退休待遇和醫療保險去做,應該是不存在工傷問題。
㈤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算不算工傷
這個提問是有爭議的問題,現行司法政策明晰的答案如下: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因工受傷為工傷;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因工受傷
㈥ 過了退休年齡上班受傷能認定工傷嗎
【法律分析】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受到的職業傷害能否認定工傷,在實務和理論方面都存在較大的爭議,筆者認為,是否認定工傷的實質焦點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是否可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問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其職業傷害應可以認定為工傷,否則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認定為工傷(本文不討論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非勞動關系的人事關系工傷認定情形),應該通過民事法律關系等渠道解決傷害賠償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㈦ 已到退休年齡還在上班,工傷怎麼算
已到退休,年齡還在上班,工傷怎麼算到退休年齡還在上班?工傷還是按正常的工傷算就可以了
㈧ 過了退休年齡上班受傷能認定工傷么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受到的職業傷害能否認定工傷,在實務和理論方面都存在較大的爭議,筆者認為,是否認定工傷的實質焦點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是否可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問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其職業傷害應可以認定為工傷,否則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認定為工傷(本文不討論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非勞動關系的人事關系工傷認定情形),應該通過民事法律關系等渠道解決傷害賠償問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勞動關系,本文僅探討因年齡問題是否成立勞動關系的問題,對於其他影響勞動關系成立的要素不在探討之列。事實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某些勞動者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延長退休年齡的,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存續,社會保險關系亦存續,發生職業傷害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對此,沒有爭議。但對於那些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又未有延長退休年齡審批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勞動關系的觀點卻是對立的。
拓展資料:如果達到退休年齡後的勞動者受到職業傷害被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必然與《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和精神存在沖突。事實上,是否被認定為工傷、是否享受工傷待遇,不應該區分農民工還是非農民工,也不應該區分是否享受退休待遇,但必須考慮受到職業傷害時是否存在勞動人事法律關系基礎。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㈨ 過了退休年齡發生「工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沒有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的,在工作中受到工傷,繼續按勞動關系處理,可以申請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