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4北京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怎麼計算
2014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體上調10%
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調整前,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月人均為2773元,居全國前列;全國月人均水平為近1900元。
2014年1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2014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北京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水平將參照這一幅度上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關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案待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後向社會發布,預計要在春節之後出台。企業退休人員所涉及的養老金上調部分,會從2014年1月1日起補發。
2014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上調幅度都略超10%,其中2011年增幅10.79%;2012年增幅10.22%;2013年增幅為10.35%。
『貳』 北京社保,視同繳費18年,個人繳費20年,積累金額5萬,2014年底退休,能領多少退休金。
①視同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相加後稱為累計繳費年限,即18+20=38年
②視同繳費年限只是個時間概念,沒有個人賬戶,它的多少影響基礎養老金部分
③個人賬戶按4萬算的話,個人賬戶養老金應該是40000/139=287元
總體看大約3700-4500
『叄』 目前養老金是2592元按 北京人社養發[2014]48號文應上漲多少
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關於北京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日期:2014-03-12
京人社養發[2014]48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劃單列企業:
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7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月養老金在2773元及其以上,低於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月養老金在3770元及其以上,低於4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在477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四、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
五、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六、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八、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九、按照本通知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十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463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331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210元。
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仍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補足到最低標准。
十二、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按絕對額普調標准表
『肆』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金如何計算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為:
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
『伍』 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
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如下: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第1年繳費工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第n年繳費工資/第n-1年職工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退休後社保養老金的領取方式如下: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您指定的賬戶。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北京市退休金怎麼算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後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為1)×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
京勞社養發[2007]21號
二、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1);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其中: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公式見附件一。
附件一:
1、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J =(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
2、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G = G同 + G實
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數×N同×1%
G實 = C平×Z實指數×N實98×1%
3、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中有關指標解釋
(1)J 為「基礎養老金」;
(2)C平 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保留兩位小數);
(3)Z實指數(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應繳;
(4)Xn , ……,X1993 , X1992為被保險人退休當年至1992年相應年度各月本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5)Cn-1,……,C1992, C199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應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2),其中Cn-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當年的應繳費月數,C1991為1991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3;
(6)N應繳 為被保險人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
(7)C平×Z實指數 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8)N實+同 為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
(9)G 為「過渡性養老金」;
(10)G同 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11)Z同指數(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1;
(12)N同(視同繳費年限)為實行個人繳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13)G實 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14)N實98 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
以上涉及的繳費年限,均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
以上涉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柒』 2014年北京市退休人員平均工資是多少
2014年4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由目前的每月1400元調整為1560元,增加160元。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15.2元提高到每小時16.9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36.6元提高到每小時40.8元。
(一)企退基本養老金:上調10%
調整方案: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3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具體調整方案待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後向社會發布。
執行時間:從今年1月起補發。
(二)基礎、福利養老金:每月漲40元
調整方案: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
執行時間:今年1月1日起執行。
(三)最低工資標准:上調160元
調整方案:最低工資標准由每月1400元漲至1560元,增加160元。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15.2元提高到每小時16.9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36.6元提高到每小時40.8元。
執行時間:今年4月1日起執行。
(四)傷殘津貼:人均月增313元
調整方案: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081元調整為3394元,增加313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調整為1819元,增加150元。
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3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調整。
執行時間: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准、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
(五)失業保險金: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調整方案:失業保險金標准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 月發放標准為1012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 月發放標准為1039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 月發放標准為1066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 月發放標准為1093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 月發放標准為1121元。
『捌』 北京最低退休金標準是多少
北京最低退休金標準是多少?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這個公式,又涉及到三個概念: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之前繳納的養老金總額 ÷ 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規則是60歲退休為139 個月,55歲退休為170個月,50歲退休為190個月
基礎養老金 :(社會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
社會平均工資指職工社保地平均工資,各地平均工資不一,需要電話咨詢當地社保局
本人指數化工資 :(第1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 第1年社會月平均工資+第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 第2年社會月平均工資……+退休前1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 退休前1年社會月平均工資)÷ 繳費年限× 退休前1年社會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工資定義為:用職工每年月均工資,除以當地當年社會月均工資,即為當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繳費年限,就能得出平均指數;再將平均指數乘以職工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社會月平均工資,即為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按照題目,我們分別看一下:
個人賬戶養老金:我們把上表中的年度個人繳費加起來,然後除以139個月(假定2030年是60歲),就得到了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領取的數目,下面詳細計算一下。
個人賬戶養老金=69486÷139=500元/月
基礎養老金 :先計算指數化工資,由於題目限定是按照最低繳納,從上面的表可以看到,在2007年3月以前,最低基數÷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是低於40%的,2007年以後這個比例是40%。為了方便起見,我們簡化為都是40%,那麼本人指數化工資就是40%×30÷30×(2030年的社會平均月工資),2030年的社會平均月工資從上表中找到,是10573,然後把這些代入基礎養老金的公式計算一下。
(10573+40%×30÷30×10573)÷ 2 × 30 × 1%=2220元/月
最後算一下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代入上面計算好的兩個數字後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500+2220=2720元
『玖』 北京退休金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北京退休金標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關於2021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20元養老金後(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於5841(5786+55)元的,補足到5841元。(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調整後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