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工齡相差5年退休後的基本工資有什麼區別如:15年20年25年
繳費年限固然是計算基本養老金的主要因素,但是繳費工資指數,退休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年齡也是重要因素,各項因素結合決定當事人基本養老金差異。
按照《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養老保險的繳納,城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
以北京市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例,假定某25歲開始參保的男性青年,其工資保持不變,同時以2012年北京市員工月平均工資為計量標準的前提下,北京青年報記者經過計算得出的結果是月入5000元的工薪階層,60歲退休可領取的養老金為2998元。
但如果延遲到65歲退休,月養老金就會變為3946元,其中差額達到948元。由此可見,多繳的5年保費,在不足3年的時間即可完全由多得的這部分養老金抵扣,之後就全部為多得部分。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1、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平均繳費指數=各年度繳費指數/繳費年限;
3、繳費工資指數=當年繳費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社平工資越高、繳費工資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多,計發的基礎養老金就會越高。而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劃,因為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是隨著退休年齡的增長而減少的,因此退休越晚,除數越小,自然得數會越高。
(1)北京退休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② 我現在拿北京市最低工資退休後該拿多少工資
如過交金15年,估計就是1600元
③ 18年工齡退休金比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低還是高
養老金可以低於最低工資。18年繳費年限退休金有可能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
④ 北京城鎮職工退休最低工資和江蘇省城鎮職工退休工資有差別嗎
當然有差別,北京跟南京的基本工資也不一樣,南京是新一線城市,北京是首付,他們的消費水平,基本工資標准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北京跟南京的城鎮職工退休工資肯定不一樣的,每個地方的退休工資都各有差異
⑤ 北京本地人最低多少年工齡可以領退休金
第一,養老保險必須至少累計交滿15年,與性別無關,15年只是最低繳納年限。如果有甲乙兩個人,二人每年繳費額度相同,但甲比乙多交了10年,到退休領取金時,甲每月至少比乙多領數百元。如果兩人繳納年限相同,繳納額度高的,領取退休金的額度也高,多繳多得。第二,退休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兩個條件都必須滿足,才可以開始享受養老金。例如李某,從22歲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你不能說我37歲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男,必須到60歲申請領取養老金,女,依據工作崗位要求,必須到50歲或55歲以上才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
⑥ 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繳納養老金,到2032年退休,養老金大概是什麼樣的工資
沒法計算的
雖說你提供了參保地和繳費標准,但是社平工資是沒有辦法預專估的,既然沒有社屬平工資那麼也就沒法計算你的養老金。況且經濟是發展的,單位貨幣的購買力是逐步下降的,不能拿現在的狀況評估今後單位貨幣的價值
⑦ 北京市最低工資是2200為什麼退休工資只有1740
你說的這兩個工資不是一回事兒,北京市最低工資,它是針對在職的,跟退休職工工資沒有任何關系。
⑧ 我請教現在北京市退休職工因病去世後有哪些相關待遇
1、喪葬費
依據《北京市統一調整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開支標准》,從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實行喪葬補助費包干使用辦法,不分職務級別,將職工喪葬補助費的開支標准從800元調整為5000元,同時取消遺體告別費用報銷和直系親屬來京辦理喪事路費補助。
2、撫恤金
根據《關於北京市機關在職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機關(含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下同)工作人員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
因公犧牲人員的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病故人員的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
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
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
2、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
3、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
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之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
4、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