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您好!2019年10月退休後才發現我的社保單位給我少交了,交的保險基數是按工資一半交的。我怎麼辦
你可以先咨詢一下單位保險是怎麼個情況,有的單位是按60%交的。 雖然不合理,但是很多單位都是這樣叫,如果你覺得不合法,你可以去勞動局的仲裁部門去申請仲裁,看看能不能補一些補償。
② 社保繳費基數跟退休金有什麼關系
法律分析:決定退休後養老金數額,退休金和社保繳費基數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都有關,決定了自己在退休後一個月可以拿到多少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③ 關於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問題
你05年的基數是5026.00元,它說明你2004年的工資總額是5026元;07年的基數是10014元,它說明你2006年的工資總額是10014元。上年的工資總額就是你下一年的繳費基數。這個基數代表你履行繳費義務水平的高與低,和你退休時的養老金有密切的關系,簡而言之,繳費基數高,退休後每個月領取的養老金就高,繳費基數低,退休後每個月領取的養老金就低。現在參保單位虛報工資總額的不在少數,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舉報,但對你在單位供職又不方便,就順其自然吧。
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誰都不掌握,當地歷年及以後的平均工資也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也無法舉例供你參考。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④ 退休5個月,要求讓單位補繳前5年社保,是不是算過時效期要怎麼做
關於維護社會治安有幾種情況:1.維護社保基礎,即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2.公司未通過繳納社保的方式維權的,有2年的期限。但是有幾種情況。下面給你詳細分析一下。
⑤ 退休人員投訴社保基數低
您可以直接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號為12333。可以直接打電話給12333。或者到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會要求補繳或者經濟補償的。
⑥ 退休時社保繳費基數對退休金影響多大
目前政策,退休抄以後的養老金由襲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⑦ 我單位的社保繳存基數有誤,退休後才發現,後期可以處理嗎
一、如尚未繳費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區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填報《專變更表屬》,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但如果已繳費的,之前的按填錯的基數扣款了,無法改變,次月按修改後的基數扣款。
二、單位當月已成功申報且扣款成功的,已不能申請刪除當月申報,因此基數無法修改。
如單位屬櫃台繳費或當月未扣款成功的,可以自社會保險事業局網站辦事指南下載中心綜合類中下載刪除申報數據申請並加蓋公章後到繳費轄區社保機構申請刪除當月申報後次日在網上申報系統中重新辦理相關增員申報和工資申報。
三、社保經辦人員可以到單位所屬社保部門辦理基數修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單位職工社保基數申報表(修改後)
(2)員工的同時期工資憑證(入職第一個月工資憑證,或者上一年的工資憑證)
(3)單位社保證、單位公章
⑧ 退休核定時才發現公司沒按工資實際收入作為基數繳交社保該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提問。公司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但是目前很多企業都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員工處於一個弱勢地位,基本默許了這種發生,同時也存在有員工為了當下多拿工資要求公司按最低繳納社保,這些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如果您發現公司沒有按實際工資基數繳納社保,那麼應該及時保留證據,如工資條、考勤表,合同等證據進行協商和維權,如果超過兩年您沒有對此提出任何異議,那麼您的該權益超出時效,建議撥打當地12333咨詢投訴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