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時退休金的分割問題
還沒有領到的退休金歸自己所有,不用進行分割,以後各自領自己的退休金就可以了,不存在矛盾。
❷ 男方離婚提出退休金給女方一半的離婚協議怎麼寫
離婚協議書
立協議人:
男方:張某
女方:秦某
男方______與女方______現因 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自願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___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元人民幣撫養費。女方每月逢雙周周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於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二、 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於**市___路___弄___號____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女方自願自籌______元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 (簽字) 女方: (簽字)
❸ 離婚時養老保險金應如何分割
根據現實狀況,離婚時養老保險金存在著三種不同的情形:一種是離婚時,男女雙方均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已開始領取的養老保險金;二種是離婚時,男女雙方均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已繳納了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費,但尚未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三種是一方已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另一方尚未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
第一種情形,雙方已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其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數額明確,在分割時可操作性強,可按平等原則進行處理,即由領取保險金多的一方按月給少的一方補付差額款即可。
第二種情形,雙方只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由於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將來到底能否領取養老保險金、能領取多少養老保險金尚無法確定。此種情形,法院只能根據平等原則進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時,雙方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總額數為基數,按平等原則進行分割,由養老保險費賬戶總額多的一方給少的一方補差,調平原、被告的財產差額。
對於第三種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3條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由此法條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是,離婚時,可以對養老保險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❹ 一方有退休金另一方沒有、離婚後另一方能分割養老金嗎如能分割'、應分割多少
養老金應是社保吧,他屬本人所有,離婚也不應分配,只有你倆的共同財產對方可分割
❺ 養老保險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可以分割嗎
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對養老保險金中屬於夫妻共同積累的財產部分進行了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方法無外乎實物分割、價金分割,和價格補償三種。由於醫療保健賬戶基於相關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它具有與個人身份的緊密關聯性和專屬性。
因此不能簡單和武斷地打亂正常的社會養老保險秩序將其一分為二,而應把它放到離婚雙方所有共同財產總體中進行整體衡量。
以不破壞個人養老保險金賬戶專屬性為原則,以夫妻關系確立之日起至法院判決之日止養老保險金賬戶金額(也可以將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數額確定)為依據、以現有價格補償為手段,將其與離婚雙方按其他可分實物、價金等共同財產在分割時進行利益調劑、補償和平衡,找齊離婚雙方的利益落差。
❻ 如果退休後才結婚,二婚,男人有退休金,女方沒有,離婚怎麼分退休金
您好 朋友
你們可以協商處理
或者按照法律處理
對於婚後的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配
❼ 如果離婚的時候對方離退休還有幾個月,到時後退休金可以分割嗎
在婚姻存續期間,退休金可以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之後,婚姻解除,退休金就不能再進行分割。
根據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財產,一旦離婚,退休金就屬於個人的財產,但是如果在離婚時,一方有困難的,可以給予補助,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❽ 萬一離婚了,那退休金是共同財產嗎
(一) 雙方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數額明確,在分割時刻操作性強,可按平等原則進行處理,即由領取保險金多的一方按月給少的一方補付差額款即可。
(二) 雙方只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由於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將來到底能否領取養老保險金,能領取多少養老保險金尚未確定。這種情況,其分割不能按等差處理,只能按平等處理(三) 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等其他社會保險的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二)身體因為一方傷害獲得醫療費的,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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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對養老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如何分割進行的闡述說明,夫妻離婚時涉及到共同財產分割,往往會涉及到一些如養老金等敏感問題產生爭議,一方認為養老金是個人財產,一方認為是共同財產,養老保險金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但具體的分割方式要根據雙方的退休狀況確定,所以如何確定養老金保險數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❾ 夫妻離婚工資或退休金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婚後取得收入財產和工資,在沒有雙方當事人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夫妻婚後取得共有財產,雙方當事人一人一半權益。
❿ 夫妻性格不合鬧離婚,退休金平分嗎
退休金是一個人退休後國家給與的基本生活保障,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不應該平分。離婚要分的是,夫妻共同的,既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