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摘要 有的,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在企業退休後,一律永久享受國家財政參戰優撫補助的,而且會及時提高上調優撫補助標准。但是由於各地的生活水準不一樣,所享受的補貼也會不同。
Ⅱ 參戰軍人補貼和退休金沖突嗎
法律分析:參戰軍人退休後有固定的養老金領取,所以和在職期間一樣不能享受參戰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條:對退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Ⅲ 退休後能享受參戰補貼嗎
參戰軍人退休後有固定的養老金領取,所以和在職期間一樣不能享受參戰補貼。
依據是版2017年9月20日《權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Ⅳ 企業退休參戰人員專項補助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待遇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關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規定有:1、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2、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 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內蒙、新疆、西藏、寧夏、雲貴、重慶、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進行補助。新疆生產兵團的補助相對來說高一點(100元人/月)以上地區如果不足的部分會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補足。
3、參戰退伍/退休人員還享受1-2次/年的免費體檢,乘坐公共公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國旅遊景點都享受30%的優惠。
4、免費給予參戰/退休人員90㎡/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現補償。
5、對於參戰退伍/退休軍人在軍事行動中導致傷殘的也根據制定的撫恤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對北上廣 江浙滬 山東 遼寧 福建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40元人/月標准進行補助資金安排。
6、曾經還對全國所有企業已經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個人現有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了10%的比例。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Ⅳ 領著退休工資還能享受參戰撫恤金的補貼嗎
摘要 您好呢,肯定是可以的呢,
Ⅵ 參戰人員在企業退休後還有沒有參戰補貼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01
Ⅶ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有的,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在企業退休後,一律永久享受國家財政參戰優撫補助的,而且會及時提高上調優撫補助標准。但是由於各地的生活水準不一樣,所享受的補貼也會不同。
Ⅷ 已領養老金還能領軍人補貼嗎
只要是退休領取職工退休金的、就不能享受國家對參戰軍人補貼和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了(如果是殘疾軍人的,那麼是可以同時領取養老金+殘疾軍人相應等級的撫恤金的)。依據是我國民政部一貫政策(現在的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也是沿襲此項政策的):一、2017年10月實施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各省市自治區不一,2017年10月大部分省市實施的是每月1200元左右(在鄉老復員軍人指的是,1954年10月31日實行義務兵制度以前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並且在農村沒有固定收入的退役軍人)。二、2018年7月27日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網頁鏈接規定:1、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2、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即每月提高100元,大部分省市實施的是每月1300元左右)
法律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第八條 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貼。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
Ⅸ 退休了兩參補貼還有嗎
法律分析:兩參人員,是指參戰退役人員及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兩參人員滿60歲退休後可以每月補助800元。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的撫恤優待,依照本條例有關現役軍人撫恤優待的規定執行。 因參戰傷亡的民兵、民工的撫恤,因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傷亡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的撫恤,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