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提升了。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定額調整增加40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6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增加了4元。
2、繳費年限掛鉤金額下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江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每滿一年增加1.2元。
3、養老金掛鉤比例提升。2021年江西省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增加1.35%。
4、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更加細化。根據江西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滿70歲不滿75歲,傾斜增加30元。75歲不滿80歲,傾斜增加35元。年滿80歲不滿85,傾斜增加40元。85歲以上,傾斜增加4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3. 江西2021年退休人員上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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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概要
省份
定額調整
掛鉤調整
江西 增36元/月 一是每滿1年增加2元;
二是按上年標准1.1%增加;
三是70歲以上增加30元/月,80歲以上增加40元/月。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4. 江西省2022年退休養老金補發39年工齡能補多少。
知識分子地區津貼:10元。1、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和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幹部每月享受20元補貼。2、正式本科、大專畢業和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幹部每月享受10補貼。知識分子工齡補貼:12元。
即每人每月186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在此基礎上,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36元、42元。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盡快將調增後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