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金遲遲沒有發放,作為普通人該如何進行維權
在生活里經常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破壞我們的心情,甚至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生活。對於已經退休的人來說,退休金可能就是他們的收入來源,如果遲遲不發,可能連正常的生活都無法維持。
退休金本身就是一種養老保險待遇,在人們已經為社會奉獻了幾十年以後,退休金是他們擁有的一種正當合法的福利,既然制定了這項規定,就應該及時發放。如果退休金遲遲不發,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維權。
三、向媒體求助。
在現在網路如此發達的時候,通過媒體來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也是一個效率很高的方式。在媒體和輿論的壓力下,這些拖欠退休金的企業也會受到譴責,只要他們還想繼續生產運營,就必須要解決退休金發放的問題。
無論選擇哪種辦法,都要學會合理的維權,不要以暴力的手段來聲討,這樣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但是也不要忍氣吞聲,放任自己的利益被其他人侵佔。
Ⅱ 退休以後企業倒閉了退休金怎麼發
退休金從破產的資產中優先清算,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退休金欠發擴展閱讀:
企業破產清算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Ⅲ 中人退休金,很長時間才理順,理順之後所欠部分一般多久補發注意什麼
中人養老金待遇的理順工作非常復雜,需要長時間才能完事。2015年國家才公布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2014年10月開始。直到2017年一些地級市才陸續出台有關養老金改革的實施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問題是,需要職工和政府共同籌建養老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對於財政的負擔壓力很大。再加上有關職業年金的投資運行機制的問題,很多地方確實完善的比較慢。
目前絕大多數地區的職業年金,只收繳了職工本人承擔大部分和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部分。全額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部分只是記賬制,但是深圳的財力豐厚的地區直接使用的是實賬積累,有效減少了未來的風險。
Ⅳ 持續欠發退休金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這種持續型的案件,一般是按照最後一次欠發的時間為起點,來計算訴訟時效。
Ⅳ 退休金被拖欠,該怎麼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什麼時候都是依法治國,
要用法律的武器斬斷任何歪門邪道,
當然前提是你有足夠的證據。
Ⅵ 單位欠社保款,造成個人退休幾個月了都沒發退休金
如果是單位欠社保款,你可以直接把單位告上法庭,他什麼都可以陪你了,因內為這個社保卡容單位在報,他忘了給你發嗯,忘了給你報,那是他的事情,但是你沒有過錯,因為你不知道,你以為單位給你報過了,所以說你直接去告他,他馬上就關你的所有的損失,不給你了
Ⅶ 我已退休,欠了別人的錢,對方起訴後會扣我的退休金嗎
欠款不還,債權方在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一版般包括執行存款、執權行收入、執行財產等。
其中執行收入是指按《民事訴訟法》第243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根據此規定,法院有權扣劃被執行人的退休金,但應當保留其生活必須費用,保留的額度一般也就是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工資的水平,其餘部分將劃撥給申請執行人,直至欠款還清為止。
Ⅷ 我媽欠銀行八萬無能力還,社保退休金會被凍結嗎
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可以凍結退休金。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被執行人未按專執行通知屬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養老金中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部分。
同時,部分人對此有誤解,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凍結的規定是指的養老金。
這兩者本質上不屬於同一法律關系。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換句話說,這個是發到個人賬戶上的資金。
Ⅸ 關於退休金補發的問題
退休金補發:
養老金的年度調整,是為上一社保年度及之前的退休人員加發養老金。
在繳費年限、繳費水平相同的情況下,若年度調整增長的幅度與養老金的自然增長的幅度基本一致,前後兩個社保年度之間退休人員的待遇也可基本保持一致;
若年度調整增長的幅度高於養老金的自然增長的幅度,早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將會高於新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此現象即為「養老金倒掛」。
養老金「倒掛」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在於,養老金年度調整幅度高於養老金自然增長幅度。
養老金自然增長,是指每年六月前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而七月後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每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都在增加,新一社保年度(當年7月至次年6月)新增退休人員首次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一般高於上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員首次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這屬於自然增長。
Ⅹ 該退休單位欠的養老金沒交怎麼辦
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根據你提供的情況,經調查核實參保資料及其繳費情況,你單位已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了繳費申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向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地稅部門提交了徵收計劃,由於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含單位已扣個人部份)形成了欠費。如職工因解聘、退休或在新單位就業的,「用人單位因職工退休、勞動關系等原因需辦理人員減少業務時,應按規定完清減少該職工實際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職工實際欠繳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職工本人承擔)。對用人單位無力完清該職工實際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的,如職工堅持辦理減少業務,可選擇放棄補繳,社會保險經辦機應書面告知職工放棄補繳權利的後果,職工仍選擇放棄補繳並提出書面申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不繳不計記「的原則,將欠費期間的繳費基數維護為零,辦理有關手續,欠費期間不計算該職工的繳費年限。為保障參保職工合法權益,促進欠費企業繳費,對離職或退休人員辦理減少時,按渝人社辦[2012]62號文件規定,完清減少人員實際欠費的社保費後,企業經辦人員憑完清繳費等相關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減少業務,離職或退休人員再提供相關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或續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