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漲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調整消息 四川省城鎮居民基本養老金標准提高,從2020年7月1日開始,四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5元,從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2、高齡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高齡退休人員的基礎養老金待遇有所提高,對於2020年6月30日已年滿6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從2020年7月開始,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月,對於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基礎養老金再增加3元(即5元)。3、城鎮職工養老金 四川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暫時還未公布,預計需要到2021年中旬才會公布具體上調的方案,據專業人士預計,2021年養老金上調府邸會在3%-5%之間,調整依舊是按找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關於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⑵ 四川今年漲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6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5元;
(2)滿80周歲且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5元;
(3)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5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⑶ 2019年四川省事業機關退休工資待遇怎麼樣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授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四川省財政廳印發實施。《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這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4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尤其是今年在大規模實施減費降稅的情況下,不僅要求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還繼續適度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改善民生的重視、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四川將有886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讓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今年掛鉤調整辦法為,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2.5元。對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7月22日下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解讀政策,全面部署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要求各市(州)抓緊開展數據核實、系統調試、資金安排、對接發放機構,確保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四川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審定。
⑷ 四川省社保廳關於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內容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川人社發[2015]17號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我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不含15年),對超過的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年增加7元。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企業高齡退休人員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2.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
(5)2014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四)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5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強化市(州)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局統一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二)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5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強制戒毒、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2015年4月底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每一位退休人員身上。
(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5月18日前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包括各市(州)本級和縣(市、區,含擴權強縣試點縣市)增加人數、平均增加水平、資金數額及資金渠道解決方案等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
2015年3月31日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⑸ 四川養老金上調細則出台了嗎
法律分析: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授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四川省財政廳印發實施。《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四川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 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主要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以及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確定。今年國家在大規模減稅降費的背景下,繼續確定按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這充分體現了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在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實現了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有利於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續。
這是國家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兼顧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作出的慎重決策。我省確定的養老金調整增幅與國家確定的增幅基本一致。
⑹ 四川省社會保局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多少養老金標准基數多少每一年工年齡多少錢
2017年四川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2017年四川退休金計算方法,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加工資消息,四川省退休金新政策2017,2017年四川事業單位社保退休金待遇怎麼算。
四川養老金計算方法是什麼
按照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勞社發[2006]17號)文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即:從參工作時間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時間,下同)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註:不是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退休,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方能辦理退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增發養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5月開始啟用新標准
增加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根據通知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的辦法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調整,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等,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省平工資掛鉤
部分參保人員繳費有所增長
據市社保局副局長陳東介紹,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與喪葬補助費均與省平工資掛鉤。啟用新的省平工資後,今年1月1日至6月8日期間辦理基本養老金預算預發業務的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長193元,人均增幅11.24%。具體到個人,根據每個人的繳費年限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會有所不同,但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最後提高的金額將會越大,補發金額將同2016年7月份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由於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省平工資有關,如果你的收入水平低於這個標准,按照規定要按下限標准來繳費,那麼所繳納的費用就會增長,只涉及少部分參保人員。
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率下調
為企業減負超118億元
在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市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費率,生育保險繼續按已降費率執行。據介紹,2015年,我市分別於3月、10月下調了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合計降低社保費率1.32%。截至2016年4月,已為企業減負累計19.12億元。按2016年5月繳費測算,本次降率涉及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有14.27萬戶,惠及參保人數312.85萬人,全市月降低繳費約1.08億元;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有14.4萬戶,惠及參保人數341.58萬人,全市月降低繳費約0.18億元;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有14.34萬戶,惠及參保人數333.57萬人,全市月降低繳費約1.28億元。根據靜態測算,從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將為企業及職工減負超118億元。
多項社保待遇提高
養老金
增長193元,增幅11.24%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上限調整為344880元,較上年增長34794元,增幅11.2%.
企業工傷人員醫療補助
(一次性發放)
5級增長6765.5元
6級增長5799元
7級增長4832.5元
8級增長3866元
9級增長2899.5元
10級增長1933元
企業退休人員
喪葬費調整為20173.32元
較上年增長2266元
增幅12.65%
工亡人員
喪葬補助金
(一次性發放)
相比上年每人增長2899.5元
失業保險金
調整為364.04元
較上年增長36.67元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的四川退休養老金政策,建議工作日時候具體咨詢四川社保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⑺ 四川省養老金上調的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方法包括:
1、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6元。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1)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法律依據:《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6元。
(二)掛鉤調整。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⑻ 退休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退休金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