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寧夏80左右國有企業工人有過失犯罪一年工齡昨算退休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您的描述:由於違反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職工受開除處分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開除是單位對職工的最高行政處分,如果其行為構成犯罪的,司法部門還要給予刑事處罰。按規定,被開除、被判刑人員其工齡只能從再次參加工作或刑滿釋放參加工作後重新計算,以前的工齡包括軍齡都一律取消。而除名不是行政處分,而是單位內部管理職工的必備手續,僅僅是把由於一般原因不在本單位工作的人員的名字,從職工名冊中除去對自動離職的職工,單位同樣會把他們的名字從職工名冊中除去。所以,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被單位除名的職工和自動離職的職工,工齡計算辦法應該是一致的,即:如果他們被單位除名之前沒有受過開除處分,被除名前的工齡,可以和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曾經受過開除處分,他們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就只能從受開除處分或刑滿釋放再次參加工作後重新計算。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開心]
❷ 犯罪坐牢的人,還有退休金領嗎
犯罪坐牢的人,不管是在哪種情況下,在坐牢期間都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但是刑滿釋放以後,養老金還是可以繼續領取的,這方面國家和地方層面出台了很多政策,大家只要認真搜索一下,都會找到這些文件。下面分幾種情況來回答。
第一,在職工作人員犯罪後的情況。工作人員在職期間犯罪的,只要是因為故意犯罪,判處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緩刑或是拘役的,一般情況下都要開除公職,只要開除了公職的,過去的工齡就不再計算,也不能再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要保留。刑滿釋放以後重新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從重新錄用時開始計算;到企業工作或是個人自主擇業的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其現在的繳費年限和以前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如果屬於過失犯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管制和拘役的可以不開除公職,只要沒有開除公職的,服刑前的工齡和服刑後的工齡可以連續繼續,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在服刑期間不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第二,服刑期滿的人員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985理工生魂穿世子,帶兵打仗意外結拜三兄弟,稱:桃園三結義!廣告詩南書坊查看詳情工作人員或是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以後,在服刑期間是不能繳納各種社會保險的,但是服刑之前繳納的社會保險賬戶要予以保留,繳費年限仍然要計算,個人賬戶資金仍然要繼續計算資金利息;服刑期滿恢復公民權利以後,如果被單位錄用的可由用人單位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靈活就業的可以自己繳納社會保險。服刑前和刑滿釋放以後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如果刑滿以後,已經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本人不願意繼續繳費的,服刑前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一次性退還給參保人。
第三,退休人員坐牢後養老金停止發放。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工作人在職期間犯罪坐牢的,服刑前的繳費年限和刑滿釋放以後的繳費年限要累計計算,但是服刑前的視同繳。
❸ 人社部關於國家公職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怎麼規定
退休人員因為退休前身份不同,判刑後待遇不同。
一、公務員退休人員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二、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人退休人員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9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三、企業退休人員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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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犯罪取消退休待遇.養老金怎麼計算
一般情況下犯罪後養老金將按照最基本的養老金標准進行發放。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回間停答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退休待遇,包括退休養老金,還包括國家公職人員退休後繼續享受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醫療待遇、住房待遇等。
退休老幹部聽報告,參加有關重要政治方面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等。參加老黨員組織生活,參加黨員相關活動。對於退休老幹部的節日慰問活動。
(4)國有企業人員犯罪後社保退休如何算擴展閱讀:
犯罪後養老金介紹如下:
六類公職人員,監察機關都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加強監督,並依法對於違法亂紀的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按照規定,對於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被查出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處分的。
因其已退休,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情節嚴重的,會被降低或取消退休待遇。因違法犯罪被取消退休待遇,只涉及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相關人員。
❺ 國有企業職工在職時違紀違法被判了刑事處罰以後退休後以後退休是否能享受退休
可以辦理退休。你刑滿釋放後,社保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❻ 職務犯罪判刑後社保新規定
法律分析:
涉嫌職務犯罪涉及的罪名是很多的,要根據其具體罪名來判刑。以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為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話,那麼要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利用職務便利,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當然有影響,並且影響很大,第一,沒有退休的,收監入獄的,如果入獄之前,有視同繳費年限,就全部作廢了,實際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給予保留,出獄之後,重新參加工作或者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和入獄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年齡辦理退休。
第二,如果是退休之後入獄的,停發退休養老金,出獄之後恢復發放,並且參加今後的調整,被判處緩刑的,退休金照發,但是不參加調整,緩刑期過後再參加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衍生問題:
職務犯罪有什麼?
職務犯罪有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這三種。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
❼ 退休後犯罪判刑還享受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退休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和退休金。
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❽ 國企員工在單位犯罪被開除後社保怎樣處理
在被判刑被單位開除之後,以前所交的養老金是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的,影響的程度根據繳納養老金的時間來確定。企業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涉嫌犯罪還未判決用人單位應該給予其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❾ 國企職工被判刑後的社保問題
國企職工被判刑後的社保等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區別對待,作出相應的處理。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的功能包括: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❿ 國家工作人員以前有社保的以後轉公務員並犯錯坐牢社保怎麼辦
公務員判刑之後,之前的工齡不再計算,只計算實際繳費年限。出獄之後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滿十五年辦理退休。社保養老中斷之後可以續交,也就是允許斷斷續續的交。
被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人員,開除或判刑前原單位和個人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實際繳費的,其重新工作後的繳費年限可同開除或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被開除或判刑前未繳費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如果公務員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則自判決生效之日的次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因過失犯罪被判刑情節較輕,或被判緩刑、監外執行未離開原工作崗位的,判刑前的工齡也可計算為連續工齡。判刑服刑不計算工齡。因此,判刑是會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