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異地交納社保,退休後工資在哪領取
在異地繳納社保,如果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或者更多的年限,就可以在異地辦理社保養老和醫保退休,到時候銀行卡辦一張全國通用的,在自己家鄉的所屬銀行就可以領取退休金。
㈡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怎麼領取養老金
㈢ 在異地買的社保,在哪裡領退休金
㈣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按照規定,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不足10年的,應該轉移到繳納滿10年的社保部門辦理退休,各地都不滿10年的,應該轉移到戶口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㈤ 外地戶口交社保15年滿後在哪兒領取退休工資
摘要 1、外地戶口,十五年交滿以後就可以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工資了。
㈥ 在異地買的社保,在哪裡領退休金
一般情況下,在異地買的社保,要回到戶口所在地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的金額也是根據戶口所在地的標准來發放的。
㈦ 在異地繳滿15社保退休了回戶籍所在地能領養老金
摘要 您好,
㈧ 多地繳納社保退休在哪裡領取退休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其實就是為了退休服務的。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地,看參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然後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來確定領取地。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保地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注: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按照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㈨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退休以後怎麼拿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要求的。
拓展資料:
依次按照以下原則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在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
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㈩ 怎麼領取異地社保退休金
異地交了社保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異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在新參保地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