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警銜工資納入退休工資
法律分析:在警察工作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並從警察工作崗位離退休的人員,其警銜津貼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離休人員,警銜津貼全額計入離休費;退休人員,警銜津貼按國家規定的比例計入退休費,其中執行職級工資制的退休人員,警銜津貼按本人原職務工資、級別工資的計發比例計入退休費。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警察實行警銜津貼問題的通知》五、警銜津貼的發放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
(一)警銜津貼按月發放。
(二)按《人民警察警銜條例》有關規定不保留警銜的,其警銜津貼即行取消。
(三)正常晉升警銜、受晉銜獎勵或受降銜處分人員,其警銜津貼分別按晉升或降
低後的警銜執行,並從晉升或降低的下1個月起計發。
(四)1993年9月30日前授予警銜的各銜級人員,從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每
人每月按54元發給;
1993年10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間授予警銜的各銜級人員,
從授予警銜的下月起至1994年12月止,每人每月按54元發給。
(五)在警察工作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並從警察工作崗位離退休的人員,其警銜津貼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離休人員,警銜津貼全額計入離休費;退休人員,警銜津貼按國家規定的比例計入退休費,其中執行職級工資制的退休人員,警銜津貼按本人原職務工資、級別工資的計發比例計入退休費。
(六)對1994年12月31日前評定授予過警銜、原在警察工作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並已從警察工作崗位離退休的人員,從1995年1月1日起,可按其警銜相應增加離退休費。
其中,離休人員,按其警銜的津貼標准增加離休費;退休人員,按其警銜的津貼標准打折扣後的數額增加退休費。
Ⅱ 警銜工資退休後還有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退休後警銜工資按月發放。但是人民警察被開除公職的,其警銜相應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其警銜相應取消。離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其警銜相應取消,取消後不再發放警銜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人民警察實行警銜津貼問題的通知》警銜津貼的發放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一)警銜津貼按月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被開除公職的,其警銜相應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其警銜相應取消。離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適用前款的規定。
Ⅲ 警銜工資2021標准
警方將大幅提高工資,2021年警察工資將提高38%,公安改革年完成年警務改革。警察的工資增加了38%。增加的工資包括:被授予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或者戒毒機構警銜的在崗人民警察,以及被授予法院和公安機關警銜的在崗司法警察。
調整後的警銜津貼標准如下:
總警監2250元,副總警監2000元;一級警監1800元,一級警督1250元,一級警司860元,一級警員610元;二級警監1600元,二級警督1100元,二級警司760元,二級警員560元;三級警監1400元,三級警督960元,三級警司660元。
值得注意的有三項:第一,增加津貼,全部是「在職」警務人員,退休人士將由下個月起暫停發放警銜津貼;第二,如果警務職級改變,由下個月起按新職級發放;由年1月起償還標准,即加薪後,要補漲一年多的警銜工資。警察工資屬於地方財政支。
調整警銜津貼標准所需經費,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符合規定調整警銜津貼標準的人員,由單位填寫《四川省在職人民警察調整警銜津貼標准報批(統計)表》(附和《四川省在職人民警察調整警銜津貼標准花名冊》(附2),其中2006年7月1日以後至單位上報方案時警銜發生變動和退休的人員,按變動前後的銜級分兩欄填寫《花名冊》並分段計發增資,《報批(統計)表》中的月增資額均以2006年7月的增資額填報,期間退休的人員,需在「備注欄」註明離退休時間和退休費計發比例。
省級機關調整警銜津貼的《花名冊》和《報批表》報人事廳審批後辦理工資基金手續;省級部門所屬單位調整警銜津貼的《花名冊》和《報批表》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人事廳審批並辦理工資基金手續;各市州的審批辦法由市(州)人事局明確。六、此項工作請於2007年6月底完成;省級主管部門和各市(州)於7月底前按《報批(匯總)表》要求,將本地區,本部門調整警銜津貼情況分別報人事廳、省財政廳各一份。
Ⅳ 退休警察補發警銜津貼的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調整後的各級警銜津貼標准每月分別為:總警監兩千兩百五十元、副總警監兩千元、一般警監一千八百、二級警監一千六、三級警監一千四、一級警督一千二百五十元、二級警督一千一、三級警督九百六十元、一級警司八百六十元、二級警司七百六十元、三級警司六百六十元、一級警員六百一十元、二級警員五百六十元。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Ⅳ 退休後有警銜工資嗎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退休後警銜工資不取消。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人民警察實行警銜津貼問題的通知》警銜津貼的發放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
(一)警銜津貼按月發放。
(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有關規定不保留警銜的,其警銜津貼即行取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被開除公職的,其警銜相應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其警銜相應取消。離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適用前款的規定。
Ⅵ 退休警銜工資新標准如何調整
調整後的各級警銜津貼標准每月分別為:總警監2250元、副總警監2000元、一般警監1800元、二級警監1600元、三級警監1400元、一級警督1250元、二級警督1100元、三級警督960元、一級警司860元、二級警司760元、三級警司660元、一級警員610元、二級警員560元。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_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Ⅶ 公安退休後警銜工資還有嗎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退休後警銜工資不取消。人民警察離休、退休的,其警銜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帶標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警銜條例》 第十九條 人民警察離休、退休的,其警銜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帶標志。人民警察調離警察工作崗位或者辭職、退職的,其警銜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