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退休金計算
法律分析:江蘇省養老金的固定金額每人每月增加34元,支付期限越長,增加的金額就越高,環節調整部分為基於1.4%比例關聯。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 個人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在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每月是怎樣計算的
社保復交滿15年養老金的計算公制式是: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存額÷120。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65歲退休的話,還可以領退休金約20年(前提是活到85歲),那以此推算,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時長為:20×12個月=240個月。
③ 在江蘇在江蘇交養老保險15年之內與賬戶余額四萬元錢60歲之後能拿多少錢一個月
摘要 您好,2020年江蘇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03621元。其中,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6034元。2020年,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3830元。因為沒有再詳細一點的信息,我暫時按江蘇省平均工資大致分析一下你的情況。
④ 交滿15年社保後,退休後能拿多少養老金,如何計算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以及養老金個人賬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註:①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②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人員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稱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它是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基數除以當地上年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得出繳費當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如此每年計算一次,到退休時,把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然後再除以實際繳費年限得出的。)
⑤ 江蘇省農村養老保險交1干一年滿15年+後能拿多少
農村社保繳費標准交滿15年退休,可以領多少退休費?
城鄉居民養老金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能拿到多少養老金,主要還是取決於你的繳費檔次以及你所在地的基礎養老金的高低。而且各地的標准也不一樣,有高有低,目前全國統一的最低標准為70元每月。但不少地區的標准普遍高於70元,比如,廣東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120元每月,上海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50元。
假如人在廣東,繳滿15年,每年繳費1000元,政府補貼50元,基礎養老金為120元。所以,你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賬戶養老金=120+1050*15/139=233元(沒有計算利息)。
⑥ 江蘇的養老保險交十五年後,每個月能拿多少錢
路人蟻:聊社保,侃商保,專業答疑
1首先目前之分職工社保養老和居民社保養老,城鎮和農村社保合並為城鄉居民社保,居民社保養老金沒有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之分,但是有財政補貼和基礎養老金發放,然後就是個人養老金賬戶積累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財政補貼+個人養老金處以一定月數。
那麼如果你每年交納2000元居民養老保險的費用,交納15年的話,按照60歲退休,那麼大約每個月退休以後可以獲得不到400元的退休金待遇,當然這個退休金待遇是根據近幾年的個人基礎養老金來計算的,如果說你不是近幾年退休的,可能是需要等到十幾年以後或者是幾十年以後退休,那麼還要高於這個數字,所以說這個數字是有一定的變動的,它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⑦ 2021江蘇省蘇州市望亭鎮的職工交社保15年每月拿多少錢的退休金
社保交滿15年,退休後一個月能領多少錢呢?據悉,社保交滿15年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存額÷120。
⑧ 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即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算中,計算「中人」臨界點之前的養老金。 「中人」是指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繳費年限滿15年,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在「統帳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其在「統帳結合『』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就沒有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此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除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之外,還應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即參加工作至」統帳結合「之間)的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R×「中人」臨界點之前的本人繳費年限。其中R為計發系數,其值在1%—1.4%之間,由各地測算後確定;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某「中人」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六條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