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東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二)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53元。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
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
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
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 22年廣東省員工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調整為6.5%
2022年廣東退休工資調整,廣東退休工資具體調整方案細則(修訂)
廣東省退休工資調整,廣東省退休工資具體調整方案細則(修訂)
全國兩會召開期間,民生熱點問題都是老百姓關注的主要話題,
其中2022廣東省兩會關於養老金調整明確規定預計上調6.5%,多地將下調社保費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適用於此養老金標准。
養老金將制定劃轉一部分國有資本充實到社保基金裡面、繼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加強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三項重要方案都已列入有關部門今年工作計劃。延遲退休的問題也將於將出台方案向社會徵求意見,延遲退休方案還要經過廣泛徵求意見、按程序報批、各地出台細則3個程序。目前遵循的是小步慢走、漸進到位、區別對待、分步實施的方法,每年可能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
3. 退休人員工資調整2021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養老金調整水平,主要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以及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按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適當放緩養老金增速,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在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實現了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也更可持續。此外,「5左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並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的比例調整。一般來說,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水平較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法律依據:《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1.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3.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4.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4. 退休工資調整方案2021
法律分析: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0年5月31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5. 2021退休工資調整新政策
解讀《關於2021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6月11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本市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惠及全市約31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努力增進首都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位。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是本市第29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2016年以來第6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
2021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繼續保持向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加大傾斜力度的調整辦法,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此次調整面向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1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並從2021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於6月15日就可以領到補發的養老金了。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2021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照退休人員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5841元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僅限於調整前月養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
6. 2021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
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7. 廣東2021年上半年退休人員會參照社平工資標准調整嗎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調整。2020年6月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20年。
【拓展資料】
二、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全年7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10元,全年13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70元,全年20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20元,全年264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50元,全年4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600元,全年72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以後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三、待遇發放安排及資金在
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原渠道發放,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支付。其中,個人賬戶余額支付部分按照參保人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占首次計發基本養老金的比例計算;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統一從統籌基金中支付。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市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省統一政策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統一執行。各市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折不扣執行中央決策,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二)確保發放。各市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增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並於2020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不得拖欠。
(三)加強調度。各市應加強對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的調度,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於每周三以書面形式向省社保局上報本地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籌集情況(應籌集資金和已到位資金)、應調整人數、已調整人數等,省社保局負責調度和督辦。
(四)按時上報。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後,各市要及時匯總數據,認真總結分析本市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於2020年8月10日前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抄送省社保局。
8. 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人社部和財政部發布的2021年養老金調整通知,2021年的養老金上漲4.5%。退休人員工齡30年,養老金3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9. 廣東退休工資調整方案2021
法律分析: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
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
的,按15元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 養老基金投資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與養老基金投資受託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簽訂委託投資合同,受託機構與養老基金託管機構(以下簡稱託管機構)簽訂託管合同、與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管理機構)簽訂投資管理合同。
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依照本辦法在養老基金委託投資合同、託管合同和投資管理合同中約定。
第六條 養老基金資產獨立於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不得將養老基金資產歸入其固有財產。
10. 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2021年退休人員工資將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各省調整比例和水平,具體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