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0分懸賞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辦呀
通過合法權益來維護自己。使自己不被侵犯。所以應該用法律手段!這是最簡單的。
一、工傷概念
工傷,又稱為職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二、工傷類型
1、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有以下類型:
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1.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1.4患職業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2.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3.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3.2醉酒導致傷亡的;
3.3自殘或者自殺的。
[編輯本段]三、具體工傷賠償事項:
醫療費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住院伙食補助費
1、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職工因工緻殘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況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種情況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20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35個月、30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三種情況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為:7級16個月,8級14個月,9級12個月,10級10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為:7級25個月,8級20個月,9級15個月,10級10個月。
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加發50%。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因工死亡賠償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4、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5、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非法用工傷亡賠償
1、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後確定。
2、勞動能力鑒定按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者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3、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和范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4、傷殘的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准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6、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其他情形
1、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3、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4、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5、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6、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7、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8、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9、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10、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孩子啊,去法院起訴吧,實在不行就藉助媒體,報紙。
你是哪個城市的啊,找一個好律師起訴他吧。當然最重要是治病,你父親現在怎麼樣,傷的嚴重嗎?
2. 佛山社保,如何領取退休金
所謂檔案補回工齡,是指1993年之前廣東省經勞動人事部門辦理招工錄用手續的國企和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行政事業單位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制度實施之前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不能找回檔案的,可以向人社局申請補辦檔案,可以通過當年辦理招工手續的勞動部門及其所在地檔案館查找「招工錄用通知書」、原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文書檔案或者會計檔案查找工資介紹信存根、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能夠證明職工身份的材料,復印並加蓋印章,作為證明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視同繳費年限確認,經確認後在辦理退休手續。
3. 關於安全的初中生作文,六百字。
1.安全在我心中「生命的綠洲,在於安全。」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看我們怎樣把握住這一次機會。如果你不注重安全,那死神就會悄悄降臨在你的身邊,隨時奪去你的生命。「安全」這個詞語我想大家再熟悉不過了。在學校里,老師們時時刻刻都念叨著這個詞。可想而知,「安全」是多麼的重要啊!它直接關繫到我們的生命。以前,我們學校的「安全」措施不是很到位。沒有提示「安全」警告什麼的,而護欄也太低了,窗戶也不夠牢固,同學門不免有些擔心。當然這也引起了老師們和校長的重視,校長努力向上級領導爭取了幾萬元錢。現在,我們的學校在大門口釘上了一塊藍色的板,上面寫著「為了您和孩子的安全,請在此下車。」還有在上下樓梯的中間上方掛著一張紅色的板子,上面的內容是「上下樓梯請靠右邊走。」這樣時刻提醒我們注意安全,還怕有事嗎?還有,以前的窗子「退休」了,而「新上任」的窗戶是鋁合金,水泥欄桿加上了鋼管增高了許多。這也使許多同學心中的一塊小石頭就此落地了,學校的防護「安全」措施,也就「更上一層樓」了!但這些絕對不能讓老師們就此安心,在學校的這些年來,我們無時無刻不在聽著老師們的「安全」教導:注意過馬路、游泳、玩火、接觸有電的東西等等。這些例子都隱藏著一份危險。但只要大家保持時刻警惕和小心就行了。無論「安全」再怎麼重要,可是總有那麼多的人因不注意安全而導致殘疾或丟失寶貴的生命。這僅僅在奉化,那麼在中國呢?或者在全世界呢?到底有多少人因不注意安全而與家人嘗受「生離死別」的痛苦……在別的學校我不敢說,在他們的學校沒有出現同學死傷的情況。但是,我們的學校我可以大聲說:我們學校從未有過這樣的情況。功勞不在你,也不在我,那是我們全校師生的。大家想想,如果沒有老師細心地教導我們的話,那我們又該怎樣面對「安全」兩字。反過來,如果同學們不遵守,又把老師的話當耳邊風的話,那就算我們的老師講破喉嚨也沒用。「安全」在我心中,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只要一不小心就會後悔一輩子,「安全」在我們身邊的重要性多大啊!「安全」是我們生命的保障,是生命惟一光源。
2.消防安全在第一
火是溫暖的,它給人們帶來春天般的暖意。
火是美麗的,它使人們走進一個朦朧溫馨的世界。
火是無私的,它為人們犧牲自己,創造奇跡。
火卻是無情的,它時而違背了普羅米修斯的初衷,毫不留情帶來災難。多少家庭因為它而破碎,多少條生命因為它而失去;有「萬園之園」美譽的「圓明圓」因為烈火頃刻化成一片灰燼;它使多少人的心靈蒙上了如炭一般焦黑的陰影!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張臉。那張斑駁的臉。也永遠不會忘記那雙手。那雙斑駁的手,那雙寫滿了烈火無情的手。
那是我奶奶的臉。那是我奶奶的手。
三年前,因為煤氣爆炸,奶奶的身上留下了這永不可退的痕跡。為什麼會爆炸?原因很簡單,也很致命:煤氣泄漏。在奶奶家不足一平方米的小廚房內,小小的窗門緊閉,煤氣悄悄泄漏,無聲無息。當奶奶踏進廚房,習慣性打開那盞老舊的燈時,不知災難已經釀成。那盞燈如往常一樣跳了幾下,濺出了小小的火花,屋內的煤氣瞬間被引爆,頓時火光四現,奶奶反應再快也比不上狂躁的火,被深度燒傷。
火,總是來得那麼不經意又那麼危險。
小時候,總喜歡買蠟燭。看著小小的燭光在月色下微微搖曳,我會感到溫暖和滿足。媽媽是不贊同我買蠟燭的:「一不小心就會引發火災!」我總不以為然,心想著小心一點就沒事了。有一個晚上,我看著燭光迷迷糊糊睡著了,第二天醒來,看見那蠟燭仍燃著,邊上的窗簾已經熏得焦黑,不免有些後怕——再離窗簾近一點兒,恐怕就會釀成火災。
由此可見,人人學消防知識懂消防知識的形勢刻不容緩。發生火災的罪魁禍首當然是火,那麼我們不用火不就行了嗎?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國民生產都離不開火。那該怎麼辦?那一定要防!電,是我們日常生活接觸最親密的能源之一,但一旦發生短路,它會瞬間產生高溫,使電線包皮起火,引燃周圍的可燃物,而發生火災。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用電,殘舊的電線要把它換掉,不用的電器將它的插座上撥下來,如果長期不在家時,一定要關掉電源的總開關。煤氣是人們取代木柴的又一種重要能源,為我們加工食物和取暖之用,被儲存在鋼瓶或管道中,在密閉的室內情況下發生涉漏的話,煤氣的濃度會越來越高,達到一定濃度時,遇到火星就會發生爆炸,所以每天用完煤氣時牢記關好氣閥,並要保持室內通風。
火是把雙刃刀,如果懂得利用,那麼它就會給我們帶來好處,如果不懂得利用,那麼它就會給我們不定期來傷害。所以我們要加強對火的認識,讓它給我們還來的只有幸福,而不是傷害。
3.食品安全系你我
古人雲:「君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前者可理解為:國泰靠民安;後者可理解為:民康靠食全。由此可見,食品的衛生安全對我們人類非常重要。
曾在電視上看到過這樣一個報道:一個建築工地住著幾十個建築工人,工人們在建築工地的自助食堂用餐,由二位大媽供應工人們的伙食。一天,工人們用餐後發生了異想不到的事,幾十名工人先後出現了頭暈,嘔吐,昏厥等現象。汗珠像豆珠似的從額頭上滾下來,工人們疼得無法工作,還好搶救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一場因蔬菜中的農葯引起的中毒事件,對工人們及其家屬造成了驚嚇,同時也給工地帶來了損失。
食品安全要警鍾長鳴,不容忽視。也曾聽到過這樣一個事件:某中學食堂午餐中的一個小菜四季豆未燒透而導致了多名學生食物中毒,送到醫院搶救。四季豆如果不燒熟的話,會對人體的腸胃產生危害,特別是對於還處在身體發展階段的青少年來說危害更大。這個事件的發生不僅影響了學生們的身體健康,更影響了學生的學習和心理。也使家長們多了一份擔心,同時使學校的名譽受到了損壞。
在小強熱線里,讓我看到了更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什麼酒瓶爆炸,牛奶變質出賣,飲品不衛生,啤酒瓶里有蚊香,蛋黃派里有贓物等等等等,這些食品的不安全事件經常在我們身邊發生。
食品不安全的事件給人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食品監管部門也一直很重視這個問題。相信有關部門能夠嚴肅處理,嚴格管理,給大家一個放心的食品食用環境。而我們作為一名小學生,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我們也應該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以及盡自己的綿薄之力配合監管部門工作。
我認為我們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應該做到以下幾條:
(1)不在小攤上購買不潔食物。如:學校外面設了很多臨時攤點,什麼烤的,炸的,不知在馬路上沾染了多少灰塵和細菌。對我們的身體是很不利的。
(2)平時不吃變質食品和過期食物。如:有些麵包保質期時間很短,我們不能因為怕浪費糧食而食用已經過了期的麵包,而是應該堅決地扔掉,或者應該在保質期之前吃完。
(3)合理地存放食物,使其不受污染。如:熟的食物和生的食物不能放在一起,以免熟食會受到細菌的侵擾。冰箱里拿出來的食物應該先熱以下再吃。
(4)購買食物要到有質量監管部門監管的商店購買。如:肉類要買監管部門檢驗過的,並且蓋上藍色印章的肉。
(5)注意個人飲食衛生。如:飯前便後要洗手,常修剪指甲等。
(6)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識。多看課外書,如報紙、雜志等,多查資料,多問,多思考,以加強安全意識。
要做的事情還很多,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全社會一起行動起來。因為食品安全系你和我!
4.交通安全伴我行
隨著新時代的飛速變化,生活節奏,工作節奏越來越快,每天我們都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車子在馬路上奔波著。然而,每天我們也可以在報紙電視上看到五花八門的車禍頭條。「滴嘟—滴嘟」又是那令人聽得心寒的救護車響了,八成是哪兒又發生了交通事故。
我忘不了上一周發生的車禍。7點30分左右在航銀路,只聽一聲「嘣」的聲音便發現前面的路口有兩輛貨車相撞了,擋風玻璃如同蜘蛛網一般,碎了一半,路人們都紛紛停下手中的工作,目光都匯聚在那兒。有的人愣了一下,然後迅速撥打了120和110;有的人膽大上前查看情況;還有的人搖搖頭嘆氣。一會兒,救護車和警察都趕到了現場,大家的臉上都是陰暗暗的。這是鮮艷的血紅色在地上流淌著,很是顯眼,刺著我們每一人的眼睛,救護車的響聲又一次叫了起來。
這又一次敲響了警鍾,但是一次次的警鍾似乎都叫不醒人們。
每一次放學回家都會經過一段路口。路邊上都有許多人在吆喝叫賣,吸引著許多看車司機的胃口。司機們把車子停在路邊,擋住了許多道路,迫使後面不停的按著喇叭,有的人則在路邊打電話。你瞧,這多危險啊,如果一不小心,車子沒剎住向前沖,後果不堪設想啊!再看看過馬路的行人,能「看見」紅路燈和斑馬線的人很少,有的還甚至邊走邊玩手機。讓我們不免捏了一把汗,心上懸著石頭。
交通事故是一顆威力十足的定時炸彈,人們一不小心就會觸發「炸彈爆炸」的發生。我們應提高安全意識。多等一分的紅燈,多一份安全;多一份責任,少一分犧牲;多一份意識,避免一分事故的發生。讓我們時刻銘記交通安全,讓交通安全的警鍾在我們心裡長鳴。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