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特殊工種年限不夠,工資表單位造假提前退休,自首退款,可以從輕處理嗎
具體要求如下:
單位報送特殊工種退休的檔案材料涉嫌造假,對於這類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社保基金的,應按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對於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收受個人錢財,為騙保者提供方便的,應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收受個人錢財,為騙保者提供方便的,則要按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❷ 職工退休後,發現工齡計算錯誤了,怎麼辦
職工退休後,發現工齡算錯誤了,可以叫原單位人事重新給你做材料,報社保中心審核重新計算。
❸ 我已經退休社保顯示繳納年限是15年5個月,可退休核實14年10個月,辦不了退休,問題出在哪怎麼辦
補費,延期退休。
社保有規定,即使到達了退休年齡,也要繳費滿180個月,否則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再有就是差在退休年齡上了。
只有女職工,才能50周歲退休。公益崗不屬於職工社保。是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應該55周歲退休。
如果你是下崗失業職工,在社保局託管的,可以50周歲退休。這種情況,只要補齊繳費到180個月,就能辦理退休手續。
❹ 企業造假特殊工種,使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退休,查出來怎麼辦
國家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已經有明確規定,對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版條件的規定,各權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❺ 檔案造假騙領養老退休金構成犯罪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5)社保退休年限造假人員太多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❻ 社保延長繳費年限就是變相的延遲退休!為什麼社保還沒真正的普及又要……!
題主沒搞懂這個問題的實質。不是延長工作年限,是推遲發放退休金的年限,這點很重要。
一個人的壽命是一定的,推遲發放是百分百意味著能領到的退休金的減少,是社保部門打算公然賴掉欠大眾的一部分帳。這是其一。
推遲發放同時表示繳納期限的延長,賴賬不說還打算讓公眾交更多的錢給它,這是其二。
什麼人生價值工作意義跟這個部門沒有一毛錢關系,它找機會想偷大家的錢卻是確定無疑的,這就是為什麼公眾對這個事情反應這么大。這一條理由足矣。每延遲一年少拿的加上多交的每個人的損失就得一兩萬塊錢起,樓主買三個蘋果5s寄給我行不行啊?你不樂意憑什麼大家要樂意每人里外里把該拿的大把錢給社保?
另外即使官方公布的人均壽命也才76歲,退休年齡延長5年等於餘生從16年縮短為11年,減少近1/3
,影響比長壽國家要大。比如日本平均壽命83歲,23到18就是不到1/4.另外人不是一直健健康康活到76然後突然死去的,都是從死前好些年隨著身體老化逐漸出現各種疾病,慢慢不行的。退休後還相對健康的年數因為退休年齡延長5年會縮水得更厲害,很多人會從工作崗位直接轉病榻,甚至帶病煎熬。
再說說其他方面,權力部門怕人走茶涼,可能打算多干幾年,但事業單位普通職工相對來說還是不希望晚退休的。因為現行雙軌制退休金制度下他們的收入在退休前後變化不大,早點退休收入沒怎麼下降,空閑多出大把,想做喜歡的事情有的是時間。醫生也好教師也好多少又有專業技能和職稱,想找份勞動強度不大的兼職提高收入也有機會了。
其他大部分行業又是另一種情況,從業人員的僱傭關系比較自由。僱主不會因為延長退休年齡就保障5年比年輕員工高得多的工資,干多少工作給多少錢,願意出高價雇老骨頭的不多。看看生活中你周圍吧,你平時能見到的60歲以上還在普通公司里工作的人有多少?很多行業里是看不到老人的,等到年齡大了,身體不好了,幹活不行了,僱主不願雇了,但離領退休金還有好幾年,還得找活干交社保,這種晚年怎麼樣?
延遲退休年齡是跟社會里的絕大多數人過不去,它敢提這個目前還只是在網上挨了挨罵,社保部門應該對此心懷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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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幾句,題主和一些回復沒有分清的是「某件事情會不會發生」和「某件事情具不具有合理性」和「公眾對某件事情的態度」這些是各自獨立的命題。
在這個事情上,我認為將來由於資金缺口無法彌補,退休年齡和繳費標准以及年限的提高是不可避免的結果,但這並不影響我理解大家為什麼會憤怒。
我們東邊這個鄰居因為在不少事情上比我們早經歷,從它的經驗里可以對將來會在中國發生的一些事情有某種程度上的預判。就好像從幾年前鐵路大躍進和生活方式的轉變讓鐵道部背上了和日本國鐵幾十年前一樣的包袱,從日本國鐵的下場不難想像後來一定也會出問題,鐵道部也確實沒過幾年就用它的死來負了一部分責任一樣(但事情還遠遠沒有解決,還會有後續),對比日本的養老保險(國民年金)情況,也可以推斷出現在的社保制度是不太容易一直持續下去的。
以前寫過一個關於日本養老金的回復:日本為什麼會出現養老金危機?
日本人准備了又准備,建立起來的可以在世界上引以為傲的養老體系,真的等到養老大潮襲來的時候沒幾年就顯得好脆弱。中國只是由於又多打了幾年內戰,老齡化高峰期會晚來那麼十年八年而已。
等到老齡人口更多、社保保障人口也增多、社保基金錢不夠付了的時候,推遲發放年限、調低發放標准、提高對在職人口的徵收標准等等,這些手段里的一種或幾種會是不得已的選擇。但這和公眾對此有意見完全是兩碼事,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人動了還沒意見的那是腦子有問題好嗎?
❼ 檔案造假辦理退休算犯罪嗎
法律分析:可能構成犯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❽ 我們公司有100多名職工,2018年就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由於單位欠繳養老保險,怎麼辦
只有兩個解決方式:一是公司盡快將欠費繳清,繳清後到達退休年齡的職工即能辦理退休手續,且對退休待遇影響不大;二是經到達退休年齡人員個本人申請,同意按已繳納社保年限辦理退休手續,但這樣辦理退休手續社保欠費年限不能被認定為繳費年限,會使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會受一定影響。
❾ 造假辦退休是什麼罪
法律分析:涉嫌詐騙違法犯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不符合退休條件,編造假信息勾結社會保險機構經辦人員退休,是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退休作廢,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金額),並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按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❿ 單位沒交社保還串通社保局造假辦了養老醫療手冊,到了退休年齡無法辦退休,勞動監察說過了時效該怎麼辦
哪來的勞動監察。。。勞動局嗎?
這種事情,先准備好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至於你說的監察中國貌似沒這個具體職能部門。
仲裁失敗,走司法程序。如你所訴屬實,應該仲裁就有結果。
辦理條件
1、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3、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4、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5、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至於所謂實效,按你的糾紛,屬於養老糾紛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也就是說,當發生養老保險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委裁決,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