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領著退休工資還能享受參戰撫恤金的補貼嗎
摘要 您好呢,肯定是可以的呢,
② 退休後能享受參戰補貼嗎
參戰軍人退休後有固定的養老金領取,所以和在職期間一樣不能享受參戰補貼。
依據是版2017年9月20日《權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③ 老兵領參戰補貼的同時可以領病退軍人補助嗎
老兵在領取參戰補貼的同時是可以領取退休軍人的補貼。這兩項其實並不矛盾的。
④ 在魏縣參戰退役人員有拿著退休工資,同時享受參戰補貼而有些參戰退休人員卻享不到參戰補貼
中國法律對犯罪的參戰退役軍人刑期內或者判決剝奪政治權利內,僅是中止撫恤優待的,對於沒有剝奪政治權力的刑滿釋放參戰軍人民政部門會恢復發放參戰(涉核)補貼。一、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第五十條規定:撫恤優待對象被判處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或者被通緝期間,中止其撫恤優待;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取消其撫恤優待資格。 二、撫恤優待對象: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是本條例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三、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16〕174號)以及以往年度的規定: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 對於1979年參戰軍人而言,目前絕大部分已經不如領取養老金的時代了,一旦具有固定收入的,依據上訴規定那就是沒有參戰補貼的,就是無業的因戰殘疾軍人,因為有民政部門頒發的撫恤金,而沒有參戰補貼的。
⑤ 退休後能享受參戰補貼嗎
退休後能享受參戰補貼嗎?國家有明確規定。參戰人員在退休後。仍然可以享受參戰補貼的。因為你們是對國家有貢獻的。是有功之臣的。享受參戰補貼。是應該應分的。讓你們退休後。享受愉快的舒適的生活。
⑥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摘要 有的,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在企業退休後,一律永久享受國家財政參戰優撫補助的,而且會及時提高上調優撫補助標准。但是由於各地的生活水準不一樣,所享受的補貼也會不同。
⑦ 參戰人員補助金與養老金可以同時領取嗎
摘要 完全可以!因為部隊與地方是兩個完全獨立的的行政和軍事編制,當軍人退伍保險當案一同轉入地方政府的保險行業!這時任何人都可以追加購買社會養老保險!以增加養老金的系數!
⑧ 優撫對象參戰人員優撫金和退休金可以同時享受嗎
不可以,領取了退休金,不能領取優撫金了,只有沒有任何收入的才可以領取。
⑨ 已領養老金還能領軍人補貼嗎
只要是退休領取職工退休金的、就不能享受國家對參戰軍人補貼和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了(如果是殘疾軍人的,那麼是可以同時領取養老金+殘疾軍人相應等級的撫恤金的)。依據是我國民政部一貫政策(現在的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也是沿襲此項政策的):一、2017年10月實施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各省市自治區不一,2017年10月大部分省市實施的是每月1200元左右(在鄉老復員軍人指的是,1954年10月31日實行義務兵制度以前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並且在農村沒有固定收入的退役軍人)。二、2018年7月27日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網頁鏈接規定:1、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2、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即每月提高100元,大部分省市實施的是每月1300元左右)
法律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第八條 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貼。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