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工資幾月份調整
5月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五條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㈡ 2022年遼寧省丹東市4月辦完退休工資啥時能發
次月的第二周進行發放。
2022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第二周的周六。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㈢ 遼寧退休新老辦法計算是什麼
【法律分析】
退休養老金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休時平均工資×(1+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1%。
這里的平均工資指的是退休人員所在地區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也就是說經濟發達地區的基礎養老保險金,要高於欠發達地區。
而平均繳費指數指的參保人選擇的繳納比例。一般來說繳費指數在0.6-3之間。從這里也能看出,社保的繳費比例越高,相應的基礎養老金也會越高。
累計繳費年限既包括實際繳費年限,也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金額÷養老金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休時平均工資×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繳費指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㈣ 遼寧退休人員2022怎樣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繳費年限調整,是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一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人員,超出15年的部分,每年再增加一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這種調整方式實際上是告訴我們,最好不要繳費15年就立即停繳。繳費時間越長,未來增加的養老金也越高。而且如果我們有一個零頭,比如15年01個月,實際上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的時候就按照16年計算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㈤ 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2021年遼寧省退休人員工資進行定額調整,統一增加54元。在掛鉤調整方面,與繳費年限掛鉤,跟去年的細則是一樣的,還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其中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再增加1元。在傾斜調整方面,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進行傾斜照顧。其中,高齡退休人員在2020年底前年滿70歲不滿80歲,多漲45元;80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多漲90元。高齡退休人員今年享受的傾斜調整金額比去年的50元、100元有所降低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以多漲5元,跟去年一樣的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㈥ 遼寧省退休人員2021年漲工資細則
從省人社廳獲悉,《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出台,標志著我省養老金「並軌」方案落地。遼寧省將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設立10年過渡期,確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人員)改革後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過渡期內「中人」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實施意見》充分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的原則。立足省情,合理確定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水平,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逐步建立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此次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和人員,是指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設立納入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和在編人員。對於應轉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拓展資料】基本養老金計發辦
(一)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二)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以下簡稱「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為: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後退休的工作人員執行新辦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㈦ 遼寧各市退休金排名
由於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加上歷史多種因素的影響,有些地區的養老金盈餘較多,而有些地區的養老金支出大於收入,給當地養老金發放造成困難,從地區來看,養老基金存在明顯的苦樂不均現象,影響到部分地區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為此,國家從2018年起開始在各省市之間調劑使用養老金,以保證全國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過,養老金調劑制度是一種過渡性安排,算是全國統籌工作的前哨。
2020年,各省市實現了省級統籌,全國統籌具備了條件,從2022年開始,開始了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養老保險統籌後,好處有很多:①方便養老保險基金的全國調用,收支情況由國家統一調整,能夠確保退休老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②可以最大化地統一繳費政策,減少地方不平衡;③養老保險異地參保、異地退休將會更加方便;④社保轉移更加便捷;⑤養老金統一計發,養老金調整更有底氣。
第二、部分地區開始從4月1日開始發放高溫補助
高溫補貼是單位給予在高溫下工作的職工的一種補貼,能在4月份享受高溫補貼的省份,根據目前的了解,只有我國的海南省職工才能享受這一待遇。從每年的4月份到10月份,享受高達7個月的高溫補貼,每天補貼10元,每年補貼2100元。
按照我國針對高溫補貼的制度規定,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屬於高溫天氣,單位如果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和採取防暑措施。
第三、4省市從4月1日開始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這4個省市分別是湖南、四川、福建、重慶。從4月1日起,上述四個省市的工資最低標准執行新的規定。湖南三檔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分別為1930元、1740元、1550元;四川每檔工資上調320元,上調後的標準是每月2100元、1970元、1870元;福建省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分別為 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重慶市上調300元,兩檔的標准分別是2100元、2000元。
第四、濟南市從4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醫保等待期
新的醫保等待期更加的人性化了。濟南市明確,從4月1日起,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從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如果醫保斷繳後,能在3個月內補繳,就沒有了等待期,如果斷繳超過3個月才補繳費用,在補繳費用的次月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第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又添新成員
3月28日,國家稅務局發出通知,修訂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施後,廣大在職人員減輕了個稅負擔,到手工資增加。
㈧ 2021年離退休人員還能漲工資嗎
2021年離退休人員已經享受4.5%的漲幅,於2021年6月底全部發放與退休人員手中。
㈨ 大連今年退休按遼寧省工資嗎
法律分析:具體問社保局。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