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傷退休有什麼政策
根據國務院2004年頒發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Ⅱ 工傷人員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版幹部的暫行辦法》(權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Ⅲ 河北省滄州市男性工傷人員什麼年齡能退休
河北省滄州市男性工傷人員50周歲就可以申請退休。工傷的退休規定分為三種情況,1至4級殘疾的,暫緩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每月支付殘疾津貼。5至6級障礙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的工作。7至10級殘疾的,和普通職工一樣退休,每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費,並進行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調整。
工傷退休年齡規定
2015年退休年齡政策規定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2015年退休年齡政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2015年退休年齡政策規定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Ⅳ 工傷退休年齡
對於工傷退休年齡沒有具體規定。但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如果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後,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員工應該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4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Ⅳ 工傷期間退休年齡到了
【法律分析】
如果沒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受傷後的一年內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認定工傷。注意一定不能超過一年的時間,不然勞動部門有權不受理。可以按照工傷索賠程序申請賠償。 如果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則不能再申請工傷,可以認定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能否有賠償,主要看傷殘鑒定結果,也是勞動能力的鑒定結果,傷殘鑒定由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科來做出書面的決定,單位或者個人可去申請。目前工傷條例中規定了這個結果分十級,具體可以查一下,只有評上了級別的,才能相對應的得到賠償。相反,則沒有賠償了。
【法律依據】
《工商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Ⅵ 工傷津貼人員界定的退休年齡
領取工傷傷殘津貼人員退休年齡是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歲,女工人年滿50歲,女幹部年滿55歲,按照遭受事故傷害前崗位確定幹部和工人身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Ⅶ 什麼是工傷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正常退休年齡與法定退休年齡有什麼區別
工傷就是受傷者是在工作中因工負傷或者死亡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鑒定,確定工傷以後,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正常退休年齡和法定退休年齡沒有區別,是一個意思。
Ⅷ 工傷員工到了退休年齡要怎麼賠償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超過退休年齡仍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勞務關系,發生「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或者侵權責任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