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海四類地區退休年齡
青海四類地區退休年齡:青海省女職工退休年齡: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青海省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青海省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青海省,簡稱「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西寧。位於中國西北內陸,青海界於北緯31°36′-39°19′,東經89°35′-103°04′之間,北部和東部同甘肅相接,西北部與新疆相鄰,南部和西南部與西藏毗連,東南部與四川接壤,位於四大地理區劃的青藏地區。
青海省地勢總體呈西高東低,南北高中部低的態勢,西部海拔高峻,向東傾斜,呈梯型下降,東部地區為青藏高原向黃土高原過渡地帶,地形復雜,地貌多樣。青海省地貌復雜多樣,五分之四以上的地區為高原,東部多山,西部為高原和盆地,兼具青藏高原、內陸乾旱盆地和黃土高原三種地形地貌,屬高原大陸性氣候,地跨黃河、長江、瀾滄江、黑河、大通河5大水系。
青海省總面積72.23萬平方公里,轄2個地級市、6個自治州。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青海省常住人口592.40萬人。2021年全省完成生產總值3346.63億元,比2020年同期增長5.7%,兩年平均增長3.6%。
『貳』 在西藏地區事業單位工作多少年後可以退休
25年。
日前,西藏自治區下發通知,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和離崗休養做出明確規定。通知規定,在藏工作滿2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申請退休。
通知規定:公務員凡符合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工作年限滿30年的;在藏工作年限滿25年的其中條件之一都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此外還規定,凡在海拔4300米及以上地區工作的人員提前退休時,其退休年齡放寬5歲,工作年限也同時放寬5年。
關於退休後的待遇,通知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組織批准提前退休時,其應正常晉升的級別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固定工資等推算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幹部:男60周歲,女55周歲;工人:男60周歲,女50周歲),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退休人員的相關待遇。
(2)高原地區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西藏退休政策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西藏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年西藏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從2000 年7月1日以後至退休當年,歷年實際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西藏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月數見附表)。
3.高原補貼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5%-15%)。高原補貼養老金根據在藏工作時間,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5%-?15%的比例計發。其中:在藏工作時間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5%計發;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10%計發;二十年以上的,按15%計發(下同)。
『叄』 高原地區提前退休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身體不能適應高原氣候或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自願提出書面申請,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可以提前退休:
(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不受年齡限制,下同);
3.在藏工作年限滿25年的(不受年齡限制,下同)。
(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
3.在藏工作年限滿25年的;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的(不受年齡限制,下同)。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人。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
3.在藏工作年限滿25年的;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的。
(四)4300米及以上地區工作人員。
為體現自治區黨委、政府對高海拔地區工作人員的特殊關懷,凡在4300米及以上地區工作的人員提前退休時,其退休年齡放寬5歲,工作年限也同時放寬5年。
三、提前離崗休養條件
因身體不能適應高原氣候或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由本人自願提出書面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離崗休養:
(一)擔任廳(局)級職務或副教授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滿5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二)擔任縣(處)級職務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四、待遇
(一)提前退休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組織批准提前退休時,其應正常晉升的級別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固定工資等推算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幹部:男60周歲,女55周歲;工人:男60周歲,女50周歲),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退休人員的相關待遇。其中,符合享受上一職務、技術等級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按上一職務、技術等級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肆』 在西藏工作幾年可以退休
在西藏高原地抄區工作:常年在海拔襲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可以按照從事井下、高溫特殊工種的提前5年辦理退休。即從事該崗位9年以上、常年在海拔4500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區工作,可以按照從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種辦理提前5年退休。即從事該崗位8年以上。
『伍』 高海拔工作退休年齡有何規定
退休相關事項涉及很強的政策性,因此建議你向當地社保機構咨詢
『陸』 西藏對退休個人的男女年齡究竟是怎麼規定
西藏工人退休政策規定,即:「凡我區國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人(包括1968年9月5日以前參加工作,同時統計在1972年年末職工人數之內的長期臨時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少數雖未達到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但困身體等原因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經組織批准,可以適當提前退休。」為此,我們提出如下意見:
一、根據國家原勞動人事部勞人護〔1985〕6號文件第三條「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
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工人的規定辦理」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二)款「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的規定,我們意見:我區工人退休年齡條件正常應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
二、因病、因公致殘、特殊情況提前退休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企業兼並、破產、撤銷、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等提前退休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6)高原地區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柒』 社會保障局關於在高原工作滿十年的退休年齡規定
在高海拔地區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