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傷9級傷殘,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工傷9級退休後工資沒有補償。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9個月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但工傷職工退休的,雖然勞動合同終止,因為依然處在原參保地,且不存在再就業問題,故不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但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七條傷殘職工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待遇。
② 工傷退休工資怎麼算
企業員工受到工傷,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 工傷退休後工資怎麼算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按提前結束停工留薪期,只是支付上班期間的工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養證明,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傷情未好,是不可以回單位上班的,因為不利於傷情恢復,法律不予支持。醫療機構或者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批的停工留薪期未滿,但是工傷已經治癒的,可以上班,用人單位只是支付上班期間的工資即可。
④ 工傷九級傷殘退休時養老金是如何計祘
抄工傷職工退休時襲養老金計算辦法與普通職工沒有區別,只是一至四級傷殘工傷職工,按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計算出來的基本養老金低於之前享受的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不足差額。九級傷殘沒有特殊待遇。
九級傷殘與遭受事故傷害所在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直至退休的,退休時,勞動合同終止,不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但舊傷復發可以享有工傷醫療待遇;與遭受事故傷害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領取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的,舊傷復發不享有工傷醫療待遇,費用自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⑤ 九級工傷退休時有賠償嗎
鑒定書拿到手後該有的賠償都直接去社保局交資料一次性申請結束的。退休就沒什麼賠償了,如果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話,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前還能拿到全部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5年內的都要打折扣,達到退休年齡或者辦理退休手續就沒有了
⑥ 到達退休年齡工傷賠償怎麼算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如果達到退休的年齡後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怎麼處理是沒有規定的,但如果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可按工傷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