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工資雙軌制是誰搞出來的
法律分析: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二、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⑵ 13大五中全會真對企業退休人員工資問題咋樣答應
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堅持社會化管理方向,不斷規范管理,深化服務,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一步改革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公平可持續發展。
一、關於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一)關於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實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社會保險的應有之義。首先,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企業要逐步分離辦社會的職能,其中包括管理退休人員的職能;其次,由於企業改制、關閉破產等原因,部分退休人員已經沒有單位可依託,因此退休人員也要靠社會為其提供管理服務;再次,隨著我國所有制結構和就業形式的變化,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大量增加,他們本來就沒有單位作為依託,退休後也要靠社會為其提供管理服務。因此,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一系列決策和部署,將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障事務主要由企事業單位自行管理,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由社會機構來管理和服務。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退休人員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由社會服務機構發放,人員由社區管理。2003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明確了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主要內容、形式和工作條件,提出加強黨組織建設、落實企業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等要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得到快速發展。
黨的十八以來,為全面深化國企改革,促進國企輕裝上陣,平等參與市場競爭,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又作出了新的部署。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全國逐步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將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
(二)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原單位管理逐步向社會化管理轉變一直是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發展方向。2010年,中組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部、衛生部、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老齡委辦公室印發《關於利用社區資源做好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的意見》,提出在保持原有服務關系、管理關系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社區的作用,方便離退休幹部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關心照顧、就近發揮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單位、社區、黨委和政府工作部門相結合的服務管理體系。2015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_2015_2號),明確提出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要求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2016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要求順應老齡職業發展趨勢,堅持社會化管理服務方向,積極穩妥、協調推進相關工作。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堅持社會化管理方向,不斷規范管理,深化服務,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二、關於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改革,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與在職時繳費水平高低、繳費年限長短掛鉤,根據物價上漲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等情況相應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前長期實行退休制度,退休費主要與退休前工資掛鉤,退休費的調整主要隨著工資調整。這兩種制度的待遇確定和調整辦法不一致,加上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在人員結構、用人機制、工作年限、工資制度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兩類退休人員平均待遇水平也有較大差距。
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_2015_2號),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實行統一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改革計發辦法,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水平都與在職時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水平直接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和「晚退多得」的激勵機制。同時提出,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起,已連續5年統一部署、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而且調整辦法基本統一。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改革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公平可持續發展。
三、關於企業技能人才保障激勵機制
2018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為國家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為重點支持對象,通過為高技能領軍人才設立服務窗口並提高其政治待遇、經濟待遇、社會待遇,激勵廣大技能勞動者不斷提升技能水平。這些政策措施,對全社會形成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氛圍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同時,要求企業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制定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要素和創新成果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推動技術工人享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我部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精神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24號),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貫徹《意見》精神提出了具體要求。目前,全國各省份都出台了貫徹落實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或相關政策。下一步,我們將重點推動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政策在地方、企業的貫徹落實,引導企業根據生產實際,提高一線技術工人的工資水平,讓他們不斷提升獲得感、滿足感。
⑶ 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老退休人員改革後的養老金發貨到了何種程度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一、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⑷ 國有企業改革退休人員統籌外工資取消是否合理
不合理。
電信歷來是事業性質的,為黨,政,軍負責通信暢通,還屬保密單位,後改成了企業,工作20年未加工資,生活很困難,為國有企業電信創造了財富,現在退休工資又不髙,統籌外補貼不應取消。
國有企業改制,要轉換職工勞動關系。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後企業繼續履行改制前企業與留用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留用職工在改制前企業的工作年限應合並計算為改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原企業不得向繼續留用的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參股用人單位)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好改制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對企業改制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再繼續留用的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企業職工退休工資改革擴展閱讀:
(一)國有企業改制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正確處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從加快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穩定中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在改革中促進穩定和發展。
要建立競爭機制,積極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民營資本等多種所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形成股權多元化,推動企業制度創新、機制轉換。要積極引入外部戰略投資人,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人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監督檢查制度。要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建立重要事項通報制度和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和嚴肅查處國有企業改制中的違紀違法案件。
⑸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改革標準是什麼
http://www.cpirc.org.cn/zcfg/zcfg_detail.asp?id=6110
10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通過了《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官方新華社今天發布了這一《決定》。內容如下: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促進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范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如下決定:
一、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系,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任務是: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擴大覆蓋范圍;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劃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及個人的責任;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和監管,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進一步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
二、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要繼續把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首要任務,進一步完善各項政策和工作機制,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基本養老金拖欠,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對過去拖欠的基本養老金,各地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補發拖欠基本養老金和企業調整工資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加以解決。
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四、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做實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要繼續抓好東北三省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抓緊研究制訂其他地區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的具體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國家制訂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和投資運營辦法,實現保值增值。
五、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核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擠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實現依法監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機制,保證基金監管制度的順利實施。要繼續發揮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共同維護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七、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調整方案,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八、加快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加強省級基金預算管理,明確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建立健全省級基金調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在完善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實現省級統籌,為構建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創造條件。
九、發展企業年金。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增強企業的人才競爭能力,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具備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採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要切實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工作,實現規范運作,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十、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要按照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繼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要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條件具備的地方,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興建退休人員公寓,為退休人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
十一、不斷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准,規范業務流程,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備案。勞動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本決定執行。
國務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三日
⑹ 2021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否改革
退休制度每年都改革,但,職工的退休養老金數額變化不大,主要是考慮到差額補貼這一項。逐步改革到全國一個政策的。
⑺ 2022年退休企業職工在3000元以下的工資差距太大中央應怎樣調整
摘要 目前沒有政府文件說漲退休人員工資。但是明年中國經濟增速依然會高達6.5%左右。一定會讓退休老人分享祖國經濟發展成果漲工資應該沒有多大問題。最多就是上漲多少而已。
⑻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退休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
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更加有保障,均衡不同地區養老負擔,縮小參保繳費和待遇差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更便捷,等等變化。
⑼ 退休工資改革新規定
看不懂您的問題
但是大概猜測您是說退休後待遇調整的問題
我國已經連續調整了7年企業退休工資了
要是您的工齡大與20年的話,今後您的調整幅度應該就超過100元了
今年的調整已經結束了全國平均數字是150元
祝願您身體健康,長壽多活幾年 就什麼錢全部出來了
⑽ 中央對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改革有新政策嗎
截止目前國家對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改革沒有新政策。國家早都說過要制訂一個版長效的退休工資權增長機制,但遲遲沒有出台,不知道今年後四個月會不會出台!想來也是,像我們這樣一個大國、牽涉的人又這幺多、方方面面都要兼顧到,制訂一個退休人員都能基本滿意的方案談何容易!但是在長效機制未出台前每年給企業退休人員增加一次工資也應確定無異!因為企業退休人員尤其是退休早的人員工資太低,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太大,物價又漲得這么快,不繼續漲能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