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離婚無兒女退休工資怎麼拿
跟無兒女沒關系,該多錢就多錢。
Ⅱ 離婚時養老保險金能分割嗎
看具體情況而定,符合條件可以分割。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基本養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Ⅲ 公務員退休工資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僅限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Ⅳ 離婚時養老保險金怎麼分割
離婚時養老保險金的分割如下: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已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在分割時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離婚前雙方繳交了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費,但離婚時雙方均未退休,均未領取養老保險的,以個人工資所繳交的養老保險費數額為參照,將一方或高於對方的部分,按各半進行分割。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屬於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Ⅳ 離婚時,一方是農民,一方是剛退休的公務員,一方現分對方退休金可以嗎
根據《婚姻法》相關解釋,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屬於共同財專產,是可以分的屬。
《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Ⅵ 退休後離婚退休金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共同財產一般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限取得的財產,而退休金是夫妻共同財產之一,如果是退休工人要離婚的,離婚時可以平均分割。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實際繳納的養老金及利息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可以主張予以分割的,但是不能要求將養老金賬戶里所有的資金當做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Ⅶ 已退休離婚後的退休金還要分割嗎
離婚後的退休金不可以分割。
離婚對拆除的分割,應當是限於離婚時的財產。雖然離版退休金屬於共同財權產,但是僅限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離婚後雙方的混影響不復存在,也就沒有所謂共同財產的問題,不可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Ⅷ 已退休離婚後的退休金還要分割嗎
退休金是個人的生活保障,夫妻離婚後,就不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了,所以離婚是不能分割一方退休金的。
Ⅸ 離婚時養老金怎麼處理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服務。(一)離婚時,夫妻一方已經退休同時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該保險金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