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金算錯了能重新核算嗎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找到相關部門說明情況、出示相應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社保局會不會給退休金算錯了
一般情況是不會的,如果你認為計算有錯誤,而且也有相關的一句,你可以向當地的社保經辦部門提出對你的退休金進行復核。
❸ 如果退休工資被單位算錯,怎麼跟單位交涉
摘要 也就是說,如果咱們退休了,開始拿退休養老金了。
❹ 退休金算錯了找誰解決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計算和發放的,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實反映情況。如果是社保局養老金計算錯誤的,可以向社保局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可以向當地法院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❺ 參保25年,繳費13萬,退休金才1500元,是不是算錯了
一般社保退休金是不會算錯的,退休金與繳費基數和在崗工資有關,有個計算公式:退休金=崗位工資×(1+繳費基數)/2×繳費年限×1%,這樣算下來,養老金1500元差不多。
❻ 退休工資算錯了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首先你看工齡對不對,不對的話去檔案局調檔查看,第二,工資不對去社保中心咨詢。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❼ 退休金算錯了找誰解決
❽ 退休工資計算錯誤,事隔多年後去社保機構要求落實,但回答是退休時怎麼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