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海省關於對下崗工人退休年齡的規定是多少
全國都是統一規定,下崗職工沒有提前退的的規定,也是男60,女工50周歲
Ⅱ 2017年退休工人年齡
延遲退休政策還在制定中,2017年企業退休工人退休年齡依然是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法定退休年齡是:
1、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管理和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靈活就業人員為年滿55歲或者50歲(大部分省市為55歲。個別省市為50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Ⅲ 青海果洛州工人的退休年齡
原創:《退休年齡延遲了嗎》,請在百忙中仔細閱讀。
一、退休領取社保養老金的2個條件:
1.參保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在10年以上(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的)以上;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現行法定退休年齡:
1.女:單位參保的工人50歲;管理人員55歲。個人參保的一律55歲。
2.男:一律60歲。不分工人,管理人員,單位參保,個人參保。
3.其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
三、關於延遲退休年齡:
社會保險是用新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付老人的養老金,不足部分由國家財政補足。
目前,只是在理論層面研討延遲退休年齡的課題,進入決策層面還有待時日。
各地詳情咨詢勞動保障電話12333。
Ⅳ 2017下崗職工退休年齡多少
請問,國有企業幹部身份的職工下崗後,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告知: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問題的復函》(冀勞社辦〔2005〕14號)第1條規定:國有集體企業中,原為幹部身份的女職工,在工人崗位因企業破產或改制解除勞動關系,失業期間年齡達到50周歲以上的,本人可申請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在幹部崗位因企業破產改制或改制解除勞動關系滿5年未實現再就業,年齡達到50周歲以上的,本人可申請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幹部崗位或工人崗位按照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前與企業最後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記載認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企業男職工無論幹部還是工人,退休年齡均為 60周歲。
國企下崗職工退休法定年齡
國家沒有針對國企下崗職工專門規定退休年齡,但是對於計劃內破產企業,各地一般都有地方法規,允許單位中安置人員提前退休。具體要看地方規定。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Ⅳ 青海四類地區退休年齡
青海四類地區退休年齡:青海省女職工退休年齡: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青海省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青海省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青海省,簡稱「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西寧。位於中國西北內陸,青海界於北緯31°36′-39°19′,東經89°35′-103°04′之間,北部和東部同甘肅相接,西北部與新疆相鄰,南部和西南部與西藏毗連,東南部與四川接壤,位於四大地理區劃的青藏地區。
青海省地勢總體呈西高東低,南北高中部低的態勢,西部海拔高峻,向東傾斜,呈梯型下降,東部地區為青藏高原向黃土高原過渡地帶,地形復雜,地貌多樣。青海省地貌復雜多樣,五分之四以上的地區為高原,東部多山,西部為高原和盆地,兼具青藏高原、內陸乾旱盆地和黃土高原三種地形地貌,屬高原大陸性氣候,地跨黃河、長江、瀾滄江、黑河、大通河5大水系。
青海省總面積72.23萬平方公里,轄2個地級市、6個自治州。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青海省常住人口592.40萬人。2021年全省完成生產總值3346.63億元,比2020年同期增長5.7%,兩年平均增長3.6%。
Ⅵ 企業退休年齡
企業退休年齡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相關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如下:
1、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Ⅶ 企業工人退休年齡新規定
法律分析:退休的基本條件是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一般企業工人退休年齡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也可以退休,男年滿五十周歲和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可以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Ⅷ 2017年開始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
2017年勞社廳函66【2001】125號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宣布廢止與國發【1978】104號對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不一致。2017年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