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簽了終身合同,有什麼好處簽了終身合同才幹10年,以到法定退休年齡,請問退休公司有培償嗎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望採納,謝謝!
⑵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該退休嗎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我們應該辦理退休手續。勞動法規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解除合同。單位不再聘用退休職工。我們作為員工,到了退休年齡,需要辦理退休手續。帶上身份證和社保卡,戶口本到社保局辦理退休登記。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有個前提,就是社保需要累計交夠15年,社保不夠15年,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社保,或者延遲退休。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男性退休年齡是60歲。到了年齡,社保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是針對城裡戶口。我們農村戶口是60歲辦理退休,退休之後,我們應該有事情做,而不是無所事事,條件好可以出去旅遊。也可以回老家種菜養花,這也不錯養老方式。我們要接受事實,到了年齡辦理退休不要想著繼續上班。好好休息是我們做好選擇,退休之後多陪陪家人,過個幸福快樂晚年生活。
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終止了嗎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這里的意思就是,只要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那麼公司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終於雙方
⑷ 公司簽的勞動合同是無固定期限,到了50歲退休年齡社保還沒交滿15年,是不是就自動終止勞動合同了
簽訂無固定期合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應該解除合同,而不是自動終止合同。社保沒有繳納滿15年,可以自己繼續繳納至15年。
⑸ 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自動終止嗎
法律分析: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時,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繼續發生勞動工作關系的可以作為勞務關系處理。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⑹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簽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無效。復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制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系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⑺ 到了退休年齡,以前簽的勞動合同自動到期了,單位沒有再簽勞務合同,需提前多久+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原單位繼續留用,應該簽訂勞務合同。
⑻ 到達退休年齡,是否就須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不是解除),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如果繼續留用,那麼雙方屬於勞務關系,適用合同法,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雙方應當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