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東省退休職工去逝後補發幾個月的工資
事業單位復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制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可以領四月工資的喪葬費,如果還有其他被扶養人,一個被撫養人還可以領取24個月本人工資的撫恤金,兩個是28個月本人工資的撫恤金,三個及以上是32個月本人工資的撫恤金。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1)淄博市退休幹部去世應付工資擴展閱讀:
退休職工退職標准:
(1)、身體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歲數未到退休年齡。男的不滿50周歲;女的不滿45周歲。
(3)、工齡未到退休年限。參加工作不滿10年,或連續工齡不滿10年。
辦理退職,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才能由所在單位按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或勞資部門批准。
有償解除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一次性發給一定經濟補償金的,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
❷ 退休幹部死亡後補發多少個月的工資
一、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三、《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1、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2、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淄博市退休幹部去世應付工資擴展閱讀:
我國撫恤金主要有兩種:
一為傷殘撫恤金,發放對象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二為死亡撫恤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恤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金等。
❸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該是多少,怎麼領取淄博市退休職I撫恤金和喪葬費怎麼領取
我是企業的職工,退休以後是玩的話,他的喪葬費一般是在六個月到八個月之前,如果是是企業的公關人員或者是幹部的話,還有他是。高管之類的就是是一年到兩年,教師例外
❹ 淄博礦務局退休工人去世後,配偶沒收入到那去辦撫_金
淄博礦物工退休去世後,配偶是可以領到遺屬補助金。
但一般要求是死亡退休幹部職工的配偶無工作無收入的,補助金的多少因地而異,各地規定不同,具體可咨詢當地的民政部門,申請遺屬補助金所需要的材料:1、申請遺屬補助人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須註明「喪偶」)。
2、證明信(證明關系及無業)(申請遺屬補助人所在居委會、辦事處蓋章)。
3、減少表原件及復印件(勞保中心提供)。
4、檔案(勞保中心提供)。
5、填寫臨時申請表並報送初審後更正材料。
6、正式申報後列印正式申請表並到企業、居委會、勞保中心、辦事處、社保機構蓋章審批後,錄入社區微機增加遺屬。
(4)淄博市退休幹部去世應付工資擴展閱讀: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後待遇及遺屬認定:1、條件:(1)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
(2)無固定生活來源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滿50周歲,子女不滿16周歲,子女在中學上學可延長到18周歲)。
2、提交材料:(1)死亡退休職工檔案。
(2)死亡證明。
(3)遺屬戶口本、身份證、戶籍證明。
(4)遺屬照片6張。
(5)供養直系親屬定期生活補助登記表。
4、審查:(1)查閱職工檔案,確認死亡職工離(退)休時間,確認直系親屬姓名,生活來源等。
(2)以上內容職工檔案記載不完善的,由職工所在單位、遺屬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供的由兩名負責人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執行:符合供養直系親屬條件的,填寫《供養直系親屬定期遺屬補助花名冊》,執行有關待遇,不符合條件的遺屬說明原因,退回有關材料。
❺ 離休幹部去世後給幾個月的工資
離休幹部去世之後會給6個月的工資,也就是半年的工資,過了6個月之後就不會再給工資了。不過每個地方的政策也都不一樣,還是根據當地的政策來決參考。
❻ 退休幹部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人員死亡後,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
目前的最新標準是: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
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准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人事廳(局)、財政廳(局),計劃單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人事局、財務局:
2004年10月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布施行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提高了一次性撫恤金標准;2006年7月1日,國家機關工資制度進行了改革。為適應有關政策的調整變化,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
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和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
本《通知》下發後,《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民優函[1994]212號)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負責解釋。
❼ 退休幹部去世後補幾個月的工資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專發放標准調整為屬: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❽ 退休幹部死亡過後工資怎麼算
退休職工死亡後,基本養老金應當發放到死亡當月止,近親屬應當及時到社回會保險經辦機構申答報死亡,並進行死亡待遇結算。沒有及時申報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直發放基本養老金的,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死亡,退回多發放的基本養老金,領取喪葬費、撫恤金和個人賬戶余額。 退休職工近親屬繼續冒領基本養老金的,涉嫌詐騙社會保險基金,一旦敗露,除追回冒領金額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除以冒領額度2至5倍罰款,達到詐騙罪標準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❾ 退休機關幹部去世後的喪葬費有多少
法律分析:退休機關幹部因病去世後的喪葬費是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根據相關的條文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❿ 淄博市企業離休幹部死亡撫恤金是什麼標准
根據《關於企業和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病故一次性撫恤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組回通字〔2014〕33號),以下內容供答參考:
一、企業和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病故一次性撫恤金計發標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休費確定。
二、企業和事業單位離休幹部一次性撫恤金所需資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現行渠道解決。
三、上述規定執行時間從2011年8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