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已交滿15年但沒到退休年齡已離世能退嗎
首先,社保已經繳費15年,但還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錢是可以退的,但退的只是個人賬戶的錢。社保是分為兩個賬戶,一個賬戶是統籌賬戶,另外一個賬戶是個人養老金賬戶而交費總額的2/3左右進入到了統籌賬戶當中去,只有交費總額的1/3才會進入到個人賬戶當中,能夠退出的錢只是你交費總額的一少部分而已,個人賬戶中所有的錢,都可以退還給參保人的家屬,職工在世參保時,每個月繳納社保的40%費用都會進入他的個人賬戶中,所以家屬到最後是可以提取出來的
其次,個人賬戶里的錢是不能提前支取的,除了死亡,還有退休,出國定居,就可以終止養老保險關系,退還個人賬戶里的錢,如果是在職職工參保,個人繳費全部計入了個人賬戶,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的40%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包括本金和產生的利息,是可以由參保人的家屬繼承的。也就是說,這部分錢可以退還給家屬,退還的只是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個人賬戶里的錢會一次性支付給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單位給你繳納的社保費那部分,也就是統籌賬戶里的錢是不退的,這部分錢已經進入到統籌賬戶,會用來支付其他長壽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
最後,還可以有一筆喪葬撫恤金,喪葬撫恤金大概是,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左右的一個工資待遇,根據各地方的規定,參保人死亡的,可以發給喪葬費和家屬撫恤金,一般最少相當於十幾個月的社平工資,大概幾萬塊錢,只要去當地社保局帶好參保人及家屬關系的相關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⑵ 社保交完了未到退休年齡人死了怎麼辦
社保繳費人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繼承人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社保繳費個人賬戶余額。
⑶ 社保參保人員未到退休年齡死亡怎麼辦
社保參保人員未到退休年齡死亡,其直系親屬可以繼承領取他社保個人賬戶里的錢。
⑷ 沒到退休年齡人去世社保怎麼辦
參保人沒有到退休年齡去世的,社保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以由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是可以取出的金額只包括個人賬戶繳納的部分,統籌賬戶中單位為其繳納的部分是不能取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⑸ 個人繳納社保如果沒到退休年紀就過世了,交的錢能退回來嗎
您好,個人繳納社保如果到退休年紀就過世了,錢是不會退回的,但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被繼承,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社保未到退休年齡身故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⑹ 未到退休身故的社保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沒有退休的不能領取,繳納的費用由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⑺ 未達退休年齡身故社保處理
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⑻ 社保繳納未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去世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職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齡死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本息,可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法律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