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債人現在退休了,是否可以用一部分退休金分期償還債務的呢
可以的
但最好是經過訴訟,由法院判決,並經強制執行直接每月從退休金賬戶劃撥
B. 本月退休金,怎麼還扣收回貨款利息
不會吧。退休金是社保中心發放,怎麼會與貨款有關系。去問一下發放部門。
C. 退休金能否用於還債
你爺爺個人名義欠下債務應當由其財產償還!但是必須為其保留必要內的生活費用容!如,你可以在一個月的退休金中拿出一半來還債務!
但是若是家庭欠下的債務,則不能拿屬於你爺爺個人的退休金來償還,而是用家庭財產償還!
D. 退休金可以貨款
按照抄銀行的規定,借款人的年齡一般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也就是說,超過65歲就不能申請貸款了。
在銀行看來,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只能作為生活的基本保障,不能夠作為還款能力的體現。但如果退休人員在退休後自己做生意,為公司的企業主,那麼銀行則會打消對還款能力的擔憂,重新考慮貸款批復的事情。
也有金融機構的貸款產品要求退休人員只要銀行徵信良好,年齡未過6旬,持退休證、工資流水、水電繳費單和身份證便能貸到工資8-15倍的錢。之所以有很大的浮動區間,退休人員原工作單位的性質、銀行徵信的狀態、有無財力證明、有無副業等都是評估貸款金額的重要指標。
其實,退休人員還可以讓子女以他們的名義,幫助自己從銀行拿到貸款,也就是「變更借款人」。不過,此方式也一定是要求子女個人信用良好,並且具有穩定工作為前提。
你看看不知道能幫助你嗎?
E. 7千元退休金財產強制執行還款後可以剩多少
按法院規定執行,法律文書強制執行標的款扣除退休金還剩餘多少現金?
F. 社會養老退休金能不能截留還款有沒有相關法律
可以來執行,只是要給他保留源必要的生活費用。給你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文號:法研[2002]13號
發布日期:2002-1-30
執行日期:2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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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G. 民法通則第幾條有退休金償還債務的內容
退休人員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人,在民事活動中,應當與其他民事主體平等地專享受權利、承擔屬義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也作出了相關明確規定:「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
但是第幾條沒有明確規定,只是根據民法的各項規定的綜合,比如權利能力,債務履約等。
H. 退休金能作為強制執行的還款來源,由單位支付嗎
你好,退休金可以被強制執行,不過要留足被執行人必要的生活費用。退休金是由社保部門來支付的,不是由單位支付的。
I. 借款人夫妻有退休金可以還款,執行局能否扣擔保人的退休金
按照法律規定,對於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應當優先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再執行擔保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