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後去世 社保怎樣補償
退休後去世,會有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這些錢都是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1)退休後去世了社保怎麼補發擴展閱讀
其實如果老人退休十年內去世,除了自己的個人賬戶的錢一次算清外,國家還會給死者家屬一些額外補助,基本上都是一次付清,補助就包括下列費用:
1.喪葬補助費,各地不盡相同,有發給固定數額的;也有以當地上年社會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份發;還有以逝者月養老金的一定月數發放。
2.撫恤金,逝者月退休養老金的一定月數,除了各地不一樣,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標准月數也不一。
3.逝者供養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按當地上年社會生活水平制定,按月支付。逝者供養人員,很好理解,就是逝者生前供養的妻子、老人等,他們沒有經濟來源,所以會終生供養;逝者的未成年子女,供養至成年,如果子女雖已成年,會供讀書上學到大學畢業。
㈡ 退休後社保去世怎麼處理
退休之後去世之後,個人社保里關於養老金的部分由繳納保險的勞動者的法定繼承人進行繼承。但是繼承的只有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單位交的統籌部分無法繼承。同時還會發放喪葬費、撫恤金。由親屬進行領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㈢ 退休職工死亡後社保余額咋領
退休職工死亡後社保余額的處理辦法如下:
1、職工和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帳戶存儲額劃入其繼承人的個人帳戶;
2、繼承人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帳戶存儲額可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
3、沒有繼承人的,個人帳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法律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也就是說,如果企業退休人員去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還有餘額,還可以依法繼承。像那些剛退休沒有幾年的退休人員去世,都可以依法繼承余額裡面的錢。
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死者的死亡通知書;
2、火化證;
3、死者的退休證、社保卡、身份證;
4、死者親屬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本。
提前知曉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注意事項;
1、退休人員去世後,盡快到社保局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如果繼續領取養老金,屬於騙保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不僅要追回養老金而且還要受到處罰;
2、裝備好材料,到社會局申請辦理喪葬費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㈣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社保方面要怎樣處理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不斷不錯,比公務員略差,比企業好很多。
那麼,事業單位人員逝世後,主要能夠享用哪些待遇呢?能領幾錢呢?家眷又能享用什麼待遇呢?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逝世後,還有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等候遇能夠領取,家眷應盡快帶相關證明資料去社保辦理,總費用至少十萬元!
㈤ 退休職工去世領取喪葬費和補發工資需要帶什麼證件去哪裡辦
摘要 總而言之,人死不能復生,家屬還要節哀順變。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都是退休職工死亡後安喪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既體現了對死者的敬仰,又體現了國家對死者親屬的一種關心和撫慰。
㈥ 人去世後社保卡里的錢怎麼辦
去世後社保可以取出來,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社保服務中心申請。
㈦ 企業退休死亡補幾個月工資
企業退休死亡不會補發工資。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基本工資;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並辦理退休的人員,其死亡待遇全部納入社保統籌范圍,由社保基金來支付。退休職工死亡以後,需要及時向當地社保部門報告,從死亡的第二個月開始停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及時報告當地社保部門,多領的基本養老金要從今後的死亡待遇中扣除。向社保部門報告以後,家屬可以持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社區或是村社出具的與死者關系、或者由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的證明等,到領取養老金的社保部門進行申請。
除了領取死亡待遇以外,如果死者生前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部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沒有使用完的部分,都可以依法由家屬繼承,並一次性支付給家屬。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違反相關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㈧ 如果退休兩年就去世了,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已經退休兩年領了兩年退休金的話,死亡,只要領到了退休金就不能退了。家屬去原來參保的社保局提取個人賬戶余額,提供辦理人身份證,參保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雙方親屬關系證明(當地居委會可以開具),可以提取個人賬戶余額,同時領取喪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㈨ 退休後去世社保怎麼辦
退休人員去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如有)由繼承人全額繼承,同時符合當地規定者,社保應發放喪葬費、撫恤金。上述資金應憑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到參保機構辦理領取手續。《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㈩ 退休後去世社保怎如何補償
法律分析:退休後去世,會有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這些錢都是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