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1年6月,浙江省人社廳、財政廳發布《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詳情可以前往浙江省人社廳官網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規定:2021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5%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三)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7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4元。
Ⅱ 2021年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內容
法律分析:浙江省2021年執行的仍是2019年出台的養老金標准,包括: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2019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Ⅲ 浙江企退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2021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 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足20元的,補足到20元。
2.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7%、1%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21年度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具體標准由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Ⅳ 浙江省養老金調整規則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Ⅳ 2021年浙江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浙江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我省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40元,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准為: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為: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2019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同時,還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企業退休勞模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企業退休原工商業者、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及企業工傷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予以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Ⅵ 浙江省退休人員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www.shebao13.com
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5%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三)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7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4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Ⅶ 最新浙江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從每人增加三十元。(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十五年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一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一塊五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十五元的,可補足十五元;本人繳費年限十五年年以上至三十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二點五元;本人繳費年限三十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三元。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一點六五來計算該增加額。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2021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5%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Ⅷ 浙江省最新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浙江省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分為兩部分,分別是:第一,全體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將增加40元;第二,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由以下兩部分組成:首先,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下(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的退休人員,每月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1.5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下同),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不足15元的,補充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其次,退休人員按本次調整前上月基本養老金的2%計算每月基本養老金增長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方案:(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將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下(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的退休人員,每月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1.5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下同),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不足15元的,補充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員按本次調整前上月基本養老金的2%計算每月基本養老金增長額。
Ⅸ 浙江省企退人員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的調整
法律分析: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根據浙人社發〔2011〕146號文件規定,過渡性調節金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等因素確定,用公式表示為:
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2018年,全省基準調節金確定為480元,調節系數確定為3。
Ⅹ 2021年浙江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2021年浙江省此次養老金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大致來說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40元,體現了社會公平。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21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5%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三)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7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