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務派遣退休和正式員工退休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退休是指在國營單位或國家正規編制單位從入職工作到法定國家退休年限男60歲女55歲,還有個界定是單位每月買有社保的基礎上,就可以60後或55後拿到不上班所拿工資到你老死那一刻。勞務派遣工最為一種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在退休年齡上是與企業的正式工一樣的,都是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應當由派遣公司辦理退休。正式員工是與用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員工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普通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簽訂三個月及以上,但是勞務派遣合同必須要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這是為了避免由於勞務派遣期限的不確定性造成就業者的不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 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B. 勞務派遣工退休工資和正式工一樣嗎
勞務派遣退休後工資和正式職工一樣嗎?
C. 勞務派遣退休和正式員工退休的區別
法律分析:同工同酬,勞務派遣公司是勞動者法定意義上的用人單位,因此勞務派遣性質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時,應由勞務派遣公司協助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第一款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第一款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D. 勞務工以後有退休養老金嗎
勞務工,就是職工,或者是沒有簽訂合同的臨時職工。 勞務工以後有沒有退休養老金,以及醫療保障,關鍵是單位是否(或者個人)按時交納退休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社保部門只對交納養老保險金,達到法定年齡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發放退休金。只對交納醫療保險的人員負責醫療費用的報銷。
E. 勞務工與正式工繳的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嗎
當然不一樣,勞務工只交一個意外險,正式工交的是社保,五險一金,有保障
F. 派遣員工和正式員工退休區別
法律分析:1,簽訂的合同不同:正式員工是與用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員工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普通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簽訂三個月及以上,但是勞務派遣合同必須要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這是為了避免由於勞務派遣期限的不確定性造成就業者的不穩定。
2,享有的勞動待遇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 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正式員工是用工單位來申報工傷的,勞務派遣員工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申報工傷,用工單位協助工傷認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一)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二)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
(三)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的。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也就是說,不能隨意地以退回為由變相降低勞務派遣工地工資待遇。
G. 勞務派遣員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和正式員工一樣的待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