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職工死亡後,醫保卡個人賬戶還給打錢嗎
一般情況退休職工死亡之後,醫保局就會終止給該醫保賬戶打錢。因為無論是社保還是醫保,都只是保障的是該職工退休到死亡之間的養老和醫療費。而職工死亡則證明這個人已經在世界上消失,以後該職工也再也無法享受醫保待遇。對於無法享受醫保待遇的已死亡職工,醫保局則會收回其醫保許可權。以下是關於醫保的具體介紹。
一、每年提交相關證明才能繼續享受醫保待遇。
每年國家醫保局都會對60歲以上的退休職工是否死亡進行核實,醫保局會規定60歲以上的退休職工每年都需要向醫保局提交一次證明,之後才能正常的享受國家的醫保待遇。否則國家會認為該退休職工已經死亡,之後就會將其醫保的待遇許可權消掉。因此每年國家在核實的時候,退休職工一定要積極的提交這種證明否則會影響自己的醫保待遇。
以上就是醫保的具體介紹,想必大家都明白醫保目前是我國涉及到國計民生的重要保險,基本上每個人都會購買,也是保障每個人在生大病的時候能夠獲得救助的一種國家的福利。不知道你對國家的醫保政策還有怎樣的見解?歡迎留言。
Ⅱ 老人去世醫保卡怎麼辦
老人去世醫保卡怎麼辦?
老人去世醫保卡的處理:可以由法定繼承人向當地醫保局申領老人的個人帳戶。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將全部返還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辦理手續需要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填寫申領書,銀行帳號等。
按照相關規定,企事業單位的參保人死亡後,參保人的親屬出具參保人的死亡證明與火化證明,並由參保單位填寫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請表後,到市人社局服務大廳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終止手續。經審核批准後,截至參保人死亡當月之前的賬戶內的全部余額將返還到參保人單位的賬戶內。返還的余額算遺產,再由參保單位發放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如果參保人是無工作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其死亡後,則由其檔案託管機構如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等代理機構,為參保人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終止手續。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內的余額將全部返還到代理機構的賬戶內,再由代理機構發放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Ⅲ 退休人員死亡醫保卡余額提取
參保人員死亡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余額、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余額由親屬繼承,繼承人憑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帳號、參保人員社保卡、醫院死亡證明、派出所銷戶證明、殯儀館火化證明等資料到社保機構辦理退保取錢。對醫療賬戶,參保人去世後,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將全部返還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按照相關規定,參保人去世後,參保人的親屬出具參保人的身份證明、死亡證明及火化證明等,並由參保單位填寫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請表後,到醫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終止手續。經審核批准後,截至參保人去世當月之前的賬戶內的全部余額,將返還到參保人單位的賬戶內。返還的余額算遺產,再由參保單位發放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三十一條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Ⅳ 退休後社保去世怎麼處理
退休之後去世之後,個人社保里關於養老金的部分由繳納保險的勞動者的法定繼承人進行繼承。但是繼承的只有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單位交的統籌部分無法繼承。同時還會發放喪葬費、撫恤金。由親屬進行領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Ⅳ 退休人員死亡社保如何計算方法
很多人一直存在一個疑問,交社保真的合適嗎?大家都知道壽命越長,交社保才更合適。其實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壽命短交社保也非常合適,是因為參保人員去世後,家屬可以領一筆錢,相比所交的社保費,這筆錢一點也不少。之所以跟大家這么說,是因為職工企業工作,企業單位和職工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各自承擔社保繳費。其中職工只承擔養老保險繳費比例8%全部打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2%,每月打入醫保卡中。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最近有一位遼寧大連市網友留言說,他父親社保交15年,退休後領一個月養老金因病去世,家屬能領多少錢?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首先,退休人員去世可以領一筆錢,這筆錢包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構成。家屬持四份材料證明,有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死者的退休證、社保卡、身份證,死者親屬(合法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本,去社保局領取這筆錢。
撫恤金
死亡撫恤金,發給死者家屬,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直系親屬、由死者扶養,缺一不可。企業員工或者自己繳納社保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2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
喪葬費
喪葬費是用於對逝者家屬對逝者進行安葬的費用,但並不是說用了多少就可以領取多少,現在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的喪葬費發放標準是統一的,標准為6個月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舉一例子:
文章中提到的那位遼寧省大連市網友的父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36,000多元,根據大連市相關規定,喪葬費是三個月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撫恤金是10個月社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9年大連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7299元,這樣算下來,還有13個月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94887元,家屬可以領130887元。
總而言之,企業職工給企業打工繳納社保真的非常劃算。對於以靈活就業身份,自己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就不是這樣計算的。因為咱們自己繳納社保,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在20%,其中只有8%打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剩餘的12%還打入社會統籌賬戶中,跟我們沒有關系。參保人員去世後,家屬只能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社會統籌賬戶的只能繼承一部分,所以對於咱們自己繳納社保的參保人員來說,繳納社保是否劃算還要看個人壽命。
實際上很多靈活就業人員也在為企業打工,只是企業不給繳納社保。由此看來真的有必要嚴格監管企業按時足額給職工繳納社保,希望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這一天能早日到來。
Ⅵ 退休人員已死亡,為什麼醫保個人賬戶上的錢還在增加
老人亡故後,不僅要注銷戶籍,同時還應注銷社保賬戶。
戶籍與社保賬戶不是同一系統,如果未注銷社保賬戶,亡故人的養老金和醫保費還會繼續發放。但一旦被發現,必須全額退回,同時法定繼承人還要承擔相應責任。
Ⅶ 退休人員去世醫保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2、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Ⅷ 退休職工死亡後社保卡個人儲蓄賬戶的存款可以在賬戶存多久
退休職工死亡後社保卡個人儲蓄賬戶的存款只要不用,可以一直存在直到用完作廢。退休職工去世了以後,如果你的社保卡里一直有餘額的話,那麼你就可以一直用,可以用這張社保卡去葯店買葯,直到把這張社保卡裡面的余額用完了這張社保卡也就作廢了,如果人一旦去世了以後,就去銀行把這張社保卡辦理銷戶業務就可以了。
職工死亡後個人儲蓄賬戶處理:
1、自然人死亡,其信息只會報送公安戶籍部門、社保機構、醫保機構或醫院等涉及人口信息的部門,至今沒有報送銀行的規定,而且銀行系統專業性很強,幾乎都是與專業有關的純業務系統。所以,存款人是否死亡,銀行沒有專業系統識別,也不會得到相關部門通報,也就是說銀行根本沒有可能知道存款是否死亡,故存款不可能擅作處置。
2、存款人一旦死亡,有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人必然會找到銀行,請求支取或過戶。這時,因為死亡人存款屬於資產,所以按照繼承法規定,只要出具有效法律文書,死亡人存款就可以被繼承人支取或過戶。這些有效法律文書包括存款繼承公證書,法院調解書,判決書或裁定書。至於沒有繼承人或過繼承人不沒有找銀行的,因為銀行仍然不知存款人的生存狀態,所以也會一直保存銀行。
Ⅸ 人去世後社保如何處理
人在去世之後,他社保賬號當中的錢會直接並入另一些資金里邊可以用於行政建設。如果交社保的這個人他是有親屬的,那麼可以拿著他的死亡證明來領取一筆喪葬費用,也有1萬多塊錢。
Ⅹ 退休後死亡醫保卡的余額怎麼辦
企退人員死亡醫保卡上的金額,繼承人能領取嗎?
答:可以繼承,那個屬於個人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