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坐牢後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判刑還能拿退休金。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服刑期間沒有退休工資,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或勞教期間停發養老金,刑滿釋放並恢復政治權利或勞教期滿後,可繼續發放養老金。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判刑、緩刑或勞教期間不列入養老金正常調整范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貳』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判刑被開除公職,到退休年齡是否可以領取養老金
只要被判刑,就必然開除公職,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存在退休問題。
『叄』 公職人員被判刑後有退休金嗎
公職人員被判刑來後給予開除公自職處分的沒有退休金。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肆』 犯罪坐牢的人,還有退休金領嗎
犯罪坐牢的人,不管是在哪種情況下,在坐牢期間都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但是刑滿釋放以後,養老金還是可以繼續領取的,這方面國家和地方層面出台了很多政策,大家只要認真搜索一下,都會找到這些文件。下面分幾種情況來回答。
第一,在職工作人員犯罪後的情況。工作人員在職期間犯罪的,只要是因為故意犯罪,判處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緩刑或是拘役的,一般情況下都要開除公職,只要開除了公職的,過去的工齡就不再計算,也不能再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要保留。刑滿釋放以後重新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從重新錄用時開始計算;到企業工作或是個人自主擇業的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其現在的繳費年限和以前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如果屬於過失犯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管制和拘役的可以不開除公職,只要沒有開除公職的,服刑前的工齡和服刑後的工齡可以連續繼續,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在服刑期間不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第二,服刑期滿的人員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985理工生魂穿世子,帶兵打仗意外結拜三兄弟,稱:桃園三結義!廣告詩南書坊查看詳情工作人員或是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以後,在服刑期間是不能繳納各種社會保險的,但是服刑之前繳納的社會保險賬戶要予以保留,繳費年限仍然要計算,個人賬戶資金仍然要繼續計算資金利息;服刑期滿恢復公民權利以後,如果被單位錄用的可由用人單位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靈活就業的可以自己繳納社會保險。服刑前和刑滿釋放以後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如果刑滿以後,已經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本人不願意繼續繳費的,服刑前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一次性退還給參保人。
第三,退休人員坐牢後養老金停止發放。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工作人在職期間犯罪坐牢的,服刑前的繳費年限和刑滿釋放以後的繳費年限要累計計算,但是服刑前的視同繳。
『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判邢,以後還有退休金嗎
摘要 事業單位人員判刑後沒有退休金。
『陸』 事業單位退休員工犯罪服刑,刑滿釋放後是否可以繼續領取退休養老金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9號)第二條(六)款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6)事業單位人員犯法還有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和機關工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工資待遇,不計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安排了臨時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60%計發生活費。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綜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柒』 事業單位人員被判刑後,還能領退休工資嗎
事業單位人員被判刑了之後,不會再領到退休工資啦,因為你已經犯了罪,已經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退休人員了,因為你的背景是事業單位是正規企業,他會停止對你的老有所依。
現實是非常殘酷的,不管你犯罪是故意犯罪還是無意犯罪,但是你只要坐牢了,就是已經真的要承擔自己的責任了,要懺悔自己的動機了,所以你的未來已經被你現在的公司給掐斷了一種福利待遇。
所以你坐牢了,以後你承擔的是雙重責任,因為你的個人影響力決定了你的公司真的不能讓你破壞公司形象,所以他們會開除你,而你所有的美好都會因為這個現實而被打破原則,因為你已經失去一種養老的陪伴方式。
『捌』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三年,刑滿釋放後還有退休金嗎
刑滿釋放後還有退休金。按照國家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期間,不享受養老金待遇以及調整,等到刑滿釋放之後,可繼續發放基礎養老金,並且跟隨之後的政策進行調整。簡單來說,坐牢期間沒有錢,出獄之後有錢,只是受到判刑影響,金額無法與正常退休人員相比。
雖然在政策上,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但是我們要考慮實際問題。對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被判刑是很嚴重的事情,按照事業單位規定,會適當降低或者取消待遇。如果情況特別嚴重,在刑滿釋放之後,養老金可能會下調一個檔次,甚至無法再領取。作為公職人員,無論是在生活上,還是在工作上,都要起到帶頭作用,不能知法犯法。
『玖』 事業編退休人員被判刑4年,刑滿釋放後,還有退休金嗎
有退休金,不過刑滿出獄之後,養老金怎麼計算,要看不同的人群。不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被判處刑罰之後,影響是比較大的,在服刑期間養老金會停止發放,也不會參與到養老金調整當中。
對企業職工人員,刑滿出獄之後,他們仍然可以恢復養老金,養老金按照服刑之前的養老待遇進行發放,也可以參與到之後的養老金調整當中。
但對於機關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被判處刑罰之後,他們跟企業退休人員的處理方式是有很大區別的。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一類比較特殊的人群,雖然從2014年10月份之後我國養老金已經並軌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要參考企業養老制度,自己繳納養老保險。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個生活費基本上都控制在原來養老金的60%以內。比如一個人被判處刑罰之前的養老金是5000塊錢一個月,那麼刑滿出獄之後,他一個月最多隻能領取3000塊錢生活費,甚至更低。
但如果這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老人是在退休之後因為一些跟職位無關的事情而被判處有期徒刑,比如發生交通事故了,或者發生一些故意傷害事件了,那我覺得這種特殊情況刑滿出獄之後應該恢復正常的養老金發放。
畢竟對於這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來說,養老金的多少應該跟他們在職的時候的貢獻有關,而不能因為他們退休之後觸犯了一些法律,就直接否定了他們之前的貢獻。
『拾』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退休金就沒有了。
如果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開除的,不再享有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的退休待遇。自開除公職之日起,個人應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符合繳費年限的,享受養老。
離退休人員,是指離休人員和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的基本條件:按照勞動人事部有關文件規定,1949年9月30日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退職標准:
1、身體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歲數未到退休年齡。男的不滿50周歲;女的不滿45周歲;
3、工齡未到退休年限。參加工作不滿10年,或連續工齡不滿10年。
辦理退職,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才能由所在單位按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或勞資部門批准。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有關規定確定其工資待遇;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受處分後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的任命、考核、工資待遇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終止其與事業單位的人事關系。